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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王鸿)昨天晚上,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第1号实施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提出在新三板公开发行中,应首先尝试保荐+直接投资的制度创新,放开投资比例和投资时机的限制,促进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市场人士表示,这将对推动券商投资新三板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约束和制衡作用,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准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放开保荐人直接投资新三板精选公司的时间限制,即先保荐后直接投资。发行人拟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发行股份并在选定级别上市的,保荐机构或控股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的相关子公司可在保荐机构向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前后投资发行人。
第二,对NEEQ的赞助不限于7%的股份。持股7%的限制是指保荐人推荐发行人在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科技板上市,且保荐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总股份的7%以上,或者发行人持有或控制保荐人股份的7%以上,保荐人应当与一个不相关的保荐人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不相关的保荐人为第一保荐人。但是,如果发行人打算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发行股份并在选定的级别上市,则上述规定不适用,即不受7%持股比例的限制。
渤海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徐达表示,与科技局控制直接投资、强制跟进的政策不同,选择层直接投资的时间相对自由,预计大部分券商会在申请选择层之前直接投资,因此直接投资将取代后续投资,直接影响发行价。选定经纪人的身份已经从被动参与后续投资转变为直接投资的价值导向。选择层面的直接投资制度改革将为整个资本市场证券公司的直接投资和后续制度改革做出非常有意义的尝试。
投资银行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指引的发布将带来三方面的好处。首先,有利于推动券商积极投资新三板,增强市场买方势力。二是有利于增加投资者参与新三板投资的便利性。第三,有利于完善证券公司新三板的业务链条,提高证券公司赞助和投资新三板的积极性。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可先保荐后直投、不受持股7%的比例限制 新三板精选层保荐迎政策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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