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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网财经2月7日电(记者牛鹤)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局发布的“第三批典型疫情防控违法案件”显示,福建康豪药业有限公司宁德天安精品店涉嫌哄抬价格,被责令整改。
根据公告,1月23日,宁德市市场监督综合执法支队东桥大队根据举报,对福建康豪医药有限公司宁德天安精品店(以下简称“福建康豪医药宁德天安精品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自2020年1月22日起,在销售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医用口罩(1029798规格17厘米×18厘米)的过程中, 华润盛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C咀嚼片(1170816片1.2克*20片)被强行销售给消费者,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购买价格为8.5元/片(10片/包),销售价格为18.5元/片。 维生素C咀嚼片的购买价格为3.5元/瓶,销售价格为18.8元/瓶,在事件发生时已经完成。26瓶维生素c咀嚼片,利润397.8元),销售额969.8元,利润657.8元。
公告指出,福建省宁德市天安康豪药店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构成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宁德市综合执法支队东桥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整改,并没收其非法所得,罚款2642.2元。
天空调查显示,福建康豪药业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福州吕振药业有限公司为其100%控股股东。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福建省康好医药子公司“哄抬物价”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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