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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17日电据中国证监会网站17日消息,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股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报道,为规范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上市股票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起草了《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行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股票指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1月3日至1月18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反馈,社会各界普遍认同该规则,认为目前允许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股票,有利于形成改革合力,改善新三板投资者结构,增强市场交易活动,扩大公募基金投资范围,帮助投资者分享优质创新创业企业的成长红利。同时,有关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经过认真的梳理和研究,所有合理的意见和建议都被吸收和采纳,规则也相应地得到了完善。
本指引主要作出以下安排:
首先,明确经理的要求和可以参与投资的基金类型。要求基金管理人具备相应的投资和研究能力,并配备足够的投资和研究人员。可以参与投资的基金类型有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
第二,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规定,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选定的股票。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内部控制、产品设计、投资限制、赎回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估值披露等方面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采用公允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在法律环境下启用侧袋机制。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好信息披露和风险披露,做好投资者适宜性管理。股票公共基金必须履行法律程序,然后才能投资选定的股票。
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按照《指引》和相关法律法规,稳步推进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股票。(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证监会:基金投资新三板范围仅限于精选层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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