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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9日电(任燕)5月9日,记者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了解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将此前支持个体工商户返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两部门此前发布的公告,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3%的应税销售收入;暂停预缴3%预扣率的增值税项目。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税率为3%,增值税税率下调1%;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项目,按1%的预征收率预缴。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两部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延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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