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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环保行业的代表公司,郭忠水务在过去两年一直在出售其资产,以避免出现亏损的情况。在“退税”这张好牌下,该公司因屡次违反环保规定而遭到了打击。
4月28日,郭忠水务(600187.sz)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6300万元,同比下降25%;扣除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亿元,同比增长168%。21日发布的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数据实际上提前展现了收入数据的乐观:第一季度污水处理总量为3013.05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同比下降26.50%;污水处理结算量3396.46万立方米,同比下降26.98%。与此同时,其另一项主要业务——自来水供应,第一季度为676.84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9.60%;销售水量为556.31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6.84%。
与第一季度收入数据的下降相比,中国国家水务2019年年报的数据是好的。当年营业收入5.38亿元,同比增长14.27%;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1974.13万元,同比增长89.85%。《红周刊》记者仔细研究了郭忠水务近几年的财务报告数据,发现其近几年的经营状况一直在恶化。在过去的两年里,它一直依靠“输家”出售公司资产来避免亏损局面。作为环保行业的代表公司,凭借良好的“退税”卡,该公司因屡次违反环保法规而屡遭打击。
表面风光下的“输家”利润
郭忠水务的主要业务是污水处理、自来水供应和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是一家具有全国投资和运营能力的水环境保护企业,其经营模式主要采用bot、tot、bt等特许经营模式。尽管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在2019年实现了双增长,但进一步分析显示,这是另一个世界。
据年报显示,2019年中国水务污水处理能力为14129.01万吨,同比下降22.92%,污水处理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为24042.1万元,同比增长13.55%;公司完成供水3618.52万吨,同比下降38.66%;销售水量2917.6万吨,同比下降38.62%;供水业务主营业务收入6768.89万元,同比下降34.46%。
据资料显示,当年的污水处理能力大幅下降,但奇怪的是相关收入却大幅增加。公司的解释是“太原污水、秦皇岛污水、青海污水是多年或当年水价调整造成的”,但对其收入数据的真实性存在诸多质疑,我们将在下文进行分析。当年自来水供应业务出现大幅下滑,业务量大幅下降,这是郭忠水务出售大量子项目造成的。
2017年12月29日,中国水务宣布资产出售公告,称计划将其八家子公司的股权以10.9亿元的价格出售给宁波眉山保税港区的碧来投资合伙(有限合伙)。对于此次资产出售,郭忠水务表示,这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集中资源,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通过出售这些子公司,中国国家水务在过去两年中成功实现了利润的大幅增长。其中,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损失342.13万元,但处置子公司和固定资产带来数千万非经常性损益,使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最终实现利润1039.86万元。2019年,郭忠水务仅处置其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就高达3.08亿元,当年处置非流动资产损益达1.03亿元,加上政府补贴和资金占用费1000多万元。当年非经常性损益高达1.3亿元。如果剔除这些因素,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为1974.13万元。如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大量出售子公司使上市公司在短时间内扭亏为盈,但上市公司的资产毕竟是有限的。这种“输家”资产出售是不可持续的。重要的是要知道,早期的资产出售大大降低了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销售量。如果公司仍然依靠出售资产来维持运营利润,企业的未来发展必然会让人担忧。
主要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容乐观
根据2019年年报披露的信息,中国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有14家子公司,但令人担忧的是,在这14家子公司中,有9家今年出现净利润亏损。在5家盈利公司中,只有太原昊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昊风”)和青海雄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雄悦”)的业绩超过1000万元。问题是三家盈利最高的子公司中有两家陷入困境。
2019年6月29日,中国水务集团宣布,控股95%股份的子公司青海雄悦已收到西宁市水务局发出的《关于终止西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的通知》,西宁市政府根据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于2019年6月30日终止与青海雄悦签订的《西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后,欠款和补偿金合计7677万元。这意味着青海雄月将失去其专营权。作为一个污水处理企业,专营权的丧失无疑会对其产生很大的影响。虽然在2019年获得薪酬后业绩不错,但青海雄月未来如何实现盈利却成了一个问题。
此外,郭忠水务的全资子公司汉中自来水将拆除汉中自来水第一水厂的17#水源井和第二水厂的18#、19#、20#和22#水源井,总补偿费用为1050万元。由于补偿费用,汉中自来水本年净利润超过营业利润,表现良好,对上市公司业绩贡献很大。然而,作为自来水供应的子公司,几个水源井的拆除将不可避免地对其后续收入产生不利影响。作为2019年利润较高的子公司,我担心上市公司的业绩在未来会有所延迟。
在其他两个盈利子公司中,北京中科郭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1393.94万元,2019年业绩大幅下滑,仅实现利润311.35万元;汉中市汉江供水实业有限公司2019年业绩与2018年基本持平,无突出业绩。
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是中国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郭忠(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市污水”)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唯一一家污水处理厂。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信中说:“我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是你们公司。在运营的最初几年,贵公司克服了各种困难,为秦皇岛市的污水处理做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出水每年都超标。在我局多次监督和帮助下,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整改效果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呈现出恶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的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运行安全,存在不确定的安全隐患。为了避免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目前的情况,我局代表市政府于4月20日24:00开始接管全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因此,秦皇岛市唯一的污水处理厂已被接管,该公司可能无法继续运营。只有太原浩丰是中国水业十多家子公司之一,业绩良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水建未来的业绩可能不得不通过出售“失败的”资产来维持。
营业收入有问题
如上所述,2019年郭忠水务污水处理能力为14129.01万吨,同比下降22.92%,但奇怪的是,在污水处理能力大幅下降的同时,污水处理业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4042.1万元,同比增长13.55%。《郭忠水务年报》的解释是由于几家污水处理公司调整水费所致。然而,对这一解释的仔细分析表明,存在许多疑问。
首先,看看2018年的数据。当年中国水务污水处理总量为18329.5万吨,污水处理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为21172.92万元。根据污水处理总量和污水处理业务收入,2018年每吨污水处理收入可达1.16元。2019年的情况如何?根据2019年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可以计算出2019年每吨污水处理收入为1.70元,仅2019年每吨污水处理收入就增长了47.31%。污水处理费总收入增幅如此之高,意味着在污水处理企业所在的城市,2019年大部分污水处理价格大幅上涨,个别城市的污水处理费增幅甚至可能超过50%,这显然非常可疑。那么,从现金流入的角度来看,2019年整体营业收入的数据是否合理?
在正常情况下,企业实现的收入要么以现金形式流入公司,要么形成经营性债权,在后续经营中逐步收回。根据年报披露,2019年,中国水务实现营业收入5.38亿元,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84亿元。由于该现金流入也受到预付款的影响,有必要考虑当年预付款的变化。
截至2019年底,中国国家水务的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1.13亿元。因此,反映其当年经营活动的实际现金流入应为5.97亿元,比其5.38亿元的经营收入多近5900万元。由于现金流包含增值税,但营业收入不包含增值税,如果不考虑增值税,则意味着当年形成的营业债权应减少相同的金额。实际情况如何?
截至2019年末,中国水务集团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相应坏账准备总额较年初减少近7900万元,较理论金额增加近2000万元。这是不考虑增值税的结果,那么当年的增值税情况如何?
郭忠水务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污水处理、工程总承包和自来水销售,以及部分设备销售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其中,自2019年4月起,污水处理、总承包、设备销售等80%以上业务的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自来水销售的增值税税率由10%降至9%。虽然其他企业的增值税税率较低,但比例非常低。因此,我们按照全年总收入的13%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估算,那么当年5.38亿元的营业收入中,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应该在7000万元左右。在上表中,应收账款比理论金额多2000万元。因此,2019年中国国家水务的经营收入将接近9000万元,缺乏现金流和经营债权的支持。
综上所述,在郭忠水务污水处理业务数量大幅减少,但收入大幅增加的异常情况下,不排除当年存在业务收入虚高的嫌疑。
屡遭处罚,“退税”好牌被砸
“青山绿水是金山银山”。作为一家环保上市公司,郭忠水务也应该加强对自然环境的保护,管理好旗下子公司,防止污染的发生。然而,其子公司一再未能改变他们的教导,并因环境保护问题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
据年报披露,2019年4月17日,秦皇岛市的一家子公司秦皇岛污水被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然而,公司没有吸取教训。2019年8月9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决定,责令其纠正因排放水污染物再次超标而导致的违法行为。仅几天后,即2019年8月13日,该公司因同样原因被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罚款30万元。
事实上,早在2015年,郭忠水务的子公司秦皇岛污水就获得了秦皇岛市环保局的认可,其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了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因此,对其罚款12,993,200元。此后,经重新裁决,黄岛环保局于2017年8月4日发布了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秦欢法字[2017]第006号),对秦皇岛市污水处以相当于应缴排污费两倍的罚款365.14万元。
正是因为多次的环境违法行为,郭忠自来水公司最近收到了一封通知信,秦皇岛市唯一的污水处理厂也将被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局接管。
此外,2018年5月7日,郭忠水务的子公司国税函(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2018年1月16日粪大肠菌群超标”被马鞍山市环保局罚款10万元。尽管子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最终还是败诉了。
根据从天言超处获得的信息,郭忠水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东营郭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也于2015年4月14日被东营市河口区环保局处罚,并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74,600元。
2015年4月30日,国家水务公司的另一家子公司国税函(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也因水污染物超标排放被秦皇岛市环保局处罚。
根据相关政策,从事污水处理服务的企业可享受70%的增值税退税。作为一家污水处理企业,中国自来水公司的许多子公司都可以享受这项政策。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服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第四条的规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罚款1万元以下除外)。处罚决定下达后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享受本通知的规定
作为一家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应企业,可以说它享受了很高比例的增值税,赢得了一手好牌,但由于中国水务管理不善,其子公司多次违反环保相关规定,或被处罚或接管,砸掉他们的好牌真的很尴尬!■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国中水务靠卖资产盈利不靠谱 屡遭处罚 退税优势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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