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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据司法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司法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的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切实提高政治地位,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坚持积极努力的工作方向和实事求是、分类决策的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紧紧围绕防控疫情、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和要求,充分利用平台阵地优势,积极提供全业务、全时间的法律服务。
根据通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当地防疫工作的需要,建立防疫法律服务的专业队伍和先锋队伍,各级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平台)要开辟防疫法律服务的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优先受理和处理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和志愿者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减少相关费用。
通知强调,要加强疫情相关矛盾纠纷的调查和解决。组织动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根据当地村(居)委会的工作安排,采取适当措施开展矛盾纠纷调查,定期对边远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周边地区、返乡人员集中居住区等重点地区进行调查,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期的“乔峰经验”,坚持早抓、小抓、大抓,及时调解,解决初期纠纷,防患于未然。
通知强调要加强疫情法律咨询服务。对于旅游、餐饮、劳动、房屋租赁等敏感的法律咨询问题,如隔离与关闭、职业暴露、医患冲突、防护用品质量等,我们应认真研究并提出专业建议,以有效回答群众的关注。充分发挥公共律师和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认真分析判断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风险,主动为疫情防控决策提供法律论据,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生产经营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食品、医疗保健和建筑用品的企业应当主动提出法律意见。要努力实现12348公众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村(居)法律顾问要保持畅通的联系和及时的反馈。
通知要求加强防疫和控制的普及。开展疫情防控法治专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处罚法》等相关内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支持和配合依法防控疫情。大力宣传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加强法律服务场所和人员的自我保护,倡导“零会议”提供服务。对接待场所实施安全防控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通风等措施,在服务过程中保持安全距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时间和方式,并进行公告。
通知强调,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了解和掌握当地疫情防控信息,深入分析公共法律服务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法律服务供给,保持自身防控措施到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兴华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司法部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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