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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19日电(记者王)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为促进个人外汇特许经营业务合规有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修订发布了《个人外汇特许经营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保持个人外汇特许经营业务现有许可范围和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完善了相关管理政策,为个人外汇交易提供了便利。《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简化行政审批。将特许经营国家业务资格审批权限下放至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特许经营外汇储备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准备”环节审批,取消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相关市场准入证明文件。
二是优化业务流程。特许经营机构可以开展电子渠道个人交换业务、电子旅行社销售和赎回业务,并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处理营业场所的变更。
第三,推动业务创新。特许经营机构为境内个人办理外汇业务时,允许接受客户支付的非现金人民币资金。
第四,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适当优化市场准入业务标准、技术条件、企业信用状况和管理人员等要求。
第五,加强事后监督。要求特许人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真实性和合规性的验证。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言人兼首席经济学家王春英表示,《办法》将从三个方面促进外汇专营机构的运营:
一是简化行政审批。特许经营机构国家业务资格的审批权限下放至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特许经营机构外汇储备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准备”审批。二是优化业务流程。允许交易所特许经营机构开办电子渠道个人交易业务、电子旅行社销售和赎回业务,并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办理营业场所变更。三是进一步减少证件数量,方便群众。在市场准入方面,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证明文件。
王春英强调,《办法》对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没有影响。《办法》保持了个人外币兑换业务原有的管理原则不变,个人可以通过外汇许可机构提供的不同业务渠道,凭真实身份证明轻松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简化审批、优化流程 外汇局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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