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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刘淇
为促进个人外汇特许经营业务合规有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修订发布了《个人外汇特许经营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汇发〔2020〕6号,以下简称《办法》),在保持个人外汇特许经营业务现有许可范围和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管理政策,为个人外汇交易提供便利。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言人、首席经济学家王春英表示,《办法》坚持准入便利和监管严格相结合,有利于降低个人外汇特许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外汇特许经营机构)的经营成本,对优化经营环境、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便利个人外汇交易具有积极意义。
从《办法》的主要内容来看,首先是简化行政审批。特许经营机构的国家经营资格审批权限下放至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特许经营机构外汇储备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准备环节审批,取消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相关市场准入证明文件。二是优化业务流程。特许经营机构可以开展电子渠道个人交换业务、电子旅行社销售和赎回业务,并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处理营业场所的变更。第三,推动业务创新。特许经营机构为境内个人办理外汇业务时,允许接受客户支付的非现金人民币资金。第四,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适当优化市场准入业务标准、技术条件、企业信用状况和管理人员等要求。第五,加强事后监督。要求特许人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真实性和合规性的验证。
《办法》对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有影响吗?王春英说没有影响。本办法保持个人外币兑换业务原有管理原则不变。个人可以通过外汇专营机构提供的不同业务渠道,凭真实身份证明轻松办理本地和外币兑换业务。
关于《办法》中如何防范洗钱等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王春英表示,修订后的《办法》积极落实国务院发布管理服务改革要求,坚持发布管理相结合,将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后监管。一方面,要求外汇专营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检查和纠错机制,加强对积累的大额和可疑外汇业务的监控和真实性审核,加强对异常客户的管理,防止个人分拆外汇专营业务或使用虚假文件规避外汇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外汇局加强对辖内外汇特许经营机构业务活动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明确实施风险预警、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具体情况。
(编辑上官门罗)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外汇局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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