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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旅游部官方网站发布了《文化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推进非遗扶贫就业研修班建设的通知》,对非遗研修班的下一步工作目标、设立条件和工作路径进行了安排。
据悉,2018年7月,文化旅游部和国务院扶贫办下发通知,确定首批10个“非遗留+扶贫”重点支持领域,支持设立非遗留扶贫就业研修班(以下简称“非遗留研修班”)。在过去一年中,在关键的支助领域设立了156个非遗留讲习班,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形成了一批可以推广和持续的经验和做法。
通知指出,要以传统工艺为重点,依托各种非遗项目,支持国家级贫困县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作坊,帮助贫困人口学习传统技能,提高内生动力,促进就业和增收,巩固扶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作坊建设和运营机制,不断扩大覆盖面和人群覆盖面,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全面融入扶贫、农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非遗作坊由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扶贫部门认定和管理,并报省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扶贫部门应在扶贫项目库中纳入非遗留讲习班,并将其纳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通知》规定了设立非遗留厂房的条件,包括:依托一个或多个非遗留代表性项目,覆盖面广,员工多,适合带动就业,市场潜力大;优先支持在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基础上建设非遗产作坊;有领导企业、合作社或领导人建造和经营非遗留的车间;有建设非遗留厂房所需的场地和水电等基本条件;能有效吸纳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参与就业,吸收档案卡贫困人口就业量化标准,按当地扶贫车间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明确了非遗留研讨会的八条工作路径:找到资源,明确项目把握;建立非遗留车间,广泛吸纳就业;开展传统工艺技能培训;培养和支持非遗留扶贫领导者;开发和升级传统工艺产品;拓展传统工艺产品的销售渠道;开展媒体传播,扩大社会影响;加强有效性跟踪和动态管理。
根据通知,推进非遗厂房建设,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合作,统筹规划,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文化和旅游部将通过国家非遗产保护特别基金为非遗产援助和减贫提供财政支持。扶贫部门应将非遗留问题纳入各项扶贫政策的范围;应根据现行政策,相应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遗产相关企业、非遗产作坊和非遗传继承人;鼓励结合非遗留特点,研究制定新的扶持政策。(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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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扶贫办大力推进非遗工坊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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