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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媒体报道称Xi市长安区一名孕妇在当地一家医院接受了输液,并发现该药已过期3个月,Xi市长安区卫生计生局官方微博今天上午发布了一条解释,称长安妇女保险医院的10%葡萄糖注射液已过期。
针对这一问题,首先,区卫生卫生局将继续关注患者的健康并提供医疗服务;第二,区卫生和卫生局暂停了长安妇女保险学院院长的职务,并解除了副院长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余8人将被严肃追究责任。第三,区卫生局以此事件为鉴,对全区所有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整改,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
以下是Xi市长安区卫生计生局的回复全文:
长安区卫生和卫生局迅速启动了对长安妇女保险研究所10%葡萄糖注射液输注过期的调查。
患者王女士于2019年4月11日17: 44到长安妇女保险所就诊,入院诊断后给予补液等对症治疗。4月12日6时20分左右,发现10%葡萄糖注射液输液已过期,立即停止输液。同时,在值班医生的陪同下,他前往西北妇儿医院进行治疗。经检查,患者无不良反应。
长安区市场监督局和区卫生局联合认定当时输注的10%葡萄糖注射液为过期药品。随后,对区妇女保险研究所仓库和药店的300多种药品进行了全面调查,均为有效药品。
经调查,首先是由于药房工作人员在前一个柜台将过期液体和新添加的液体混合在一起,他们的职责不到位,工作不细致,存在不按规定操作的失职行为。二是值班护士操作不规范,工作严重失职。第三,在医院管理过程中,制度不严,监督不力。
针对这一问题,首先,区卫生卫生局将继续关注患者的健康并提供医疗服务;第二,区卫生和卫生局暂停了长安妇女保险学院院长的职务,并解除了副院长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其余8人将被严肃追究责任。第三,区卫生局以此事件为鉴,对全区所有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整改,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官方回应"孕妇输液药品过期3月":确实过期 院长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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