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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3月13日电-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R&D中心主任姚娟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包括食品行业的减盐、保健食品的发展、食品领域的打假行为规范以及行业内恶臭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建议1:完善健康食品的定义,重点纠正不规范的营销行为
姚娟表示,为期100天的“医疗保健”市场整顿行动极大地规范了市场秩序,保护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其中一些问题仍然值得关注。在她看来,“健康食品”的含义并不明确,它的名字很容易与“保健品”相混淆。让消费者和广大人民群众误以为整顿“保健品”就是整顿“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的产品都是“保健食品”,给整个行业造成很大的误解和打击。
最近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有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要求在保健食品标签上设置特别提醒区和特别提醒。对此,姚娟认为“特别提醒”借鉴了香烟的标签方法,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保健食品的原料是精选的维生素、矿物质和营养素。大量研究证明,这些物质可以预防、缓解和帮助改善疾病。
关于保健市场的监管,姚娟认为,大部分混乱是由不规范的经营造成的,营销、传销、电话营销和旅游营销等模式是滋生夸大宣传和欺骗消费者的土壤,而不是保健食品本身。整治的重点应该放在这些不规范的营销模式上,从人员、场所、宣传方式、价格等方面进行规范,杜绝其违法行为。此外,《保健食品检验和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被宣布无效,没有发布新的文件来取代该规范。因此,《规范》是“无效的”,大多数功能性试验无法进行,严重阻碍了保健食品的发展。
综上所述,姚娟建议:
1.重新定义保健食品和保健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它能更科学、更清晰地体现保健食品的定义和功能。
2、尽快出台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规定。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并通过设计、标识等方式将标签与其他食品和药品明确区分开来。,具有易于理解的产品名称和科学简洁的标签内容。消费者可以尽可能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消费,而不会误导、夸大或盲目否定其功能。
3.尽快介绍保健食品的功能评价方法。功能评价方法的缺乏严重阻碍了保健食品的注册过程,使许多项目停滞不前,浪费了企业已经投入的资源。
4.建议中国营养学会和各省市营养学会定期免费为广大人民群众组织营养科学讲座,并宣讲虚假宣传案例。只有通过提供免费的专业服务才能提高人们的知识水平,只有知识才是打击不法分子的最佳武器。
建议2:规范食品领域的专业打假行为,鼓励关注食品本身的质量
“职业造假者”是指社会上以营利为目的的造假者群体。他们以营利为目的,寻找商品漏洞,故意大量购买,然后通过威胁、媒体曝光、行政诉讼、法律诉讼等手段,向商家、销售平台和制造商索取惩罚性赔偿,从而获取巨额利润。后来,这群人也被称为“职业索赔者”。
姚娟认为,专业造假者的目的是获取利润,他们只关注食品包装标签,而食品包装标签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极其有限。近年来,在食品领域,这些职业造假者已经逐渐异化为职业索赔者。他们不再购买假货和打击假货。相反,他们密切关注大型知名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和电子商务平台,寻找食品包装中的瑕疵和漏洞,这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假冒伪劣,真正有利可图。
在她看来,在食品领域,专业打假活动十分猖獗,专业、专业、商业和集体化组织已经形成。职业索赔者滥用法律法规以消费者的名义索赔,增加了行政和司法部门的运行成本,极大地浪费了社会公共资源。同时,生产企业和销售平台也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对付专业的索赔者。如何处理职业索赔者的投诉已成为每个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平台的必修课,也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姚娟表示,建议规范食品领域的专业打假行为,研究限制专业打假行为的方案,取消惩罚性赔偿条款,先要求整改,再处罚拒不整改者。同时,鼓励关注食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加大对举报真实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力度。
建议3:加强技术研究,实施减盐措施
盐是最常用的咸味剂,在各种食品的生产和加工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对产品风味、质地、保质期和加工过程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姚娟说,随着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加工食品进入人们的生活,钠的来源已经从家庭烹饪中使用的盐转移到加工食品。据统计,在大多数发达国家,以及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饮食中的钠大部分(70-80%)来自加工食品或餐馆。因此,促使食品生产企业降低食品中的含盐量是减少人们盐摄入量的有效途径,与食品企业合作降低食品中的钠含量也是目前全球降盐策略的首选之一。
2018年4月18日,中国营养学会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研究所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中国食品行业减盐指南”研讨会。根据《指南》,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降三健”专项行动,即减少盐、油、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进一步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姚娟认为,我国制定和颁布的大部分政策法规仍处于规划阶段,相关部门和食品生产企业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也缺乏可供企业参考的有效减盐措施。政府监管部门对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管力度不够,许多食品生产企业仍报有侥幸心理,未能切实执行相关的减盐法律法规。从长远来看,中国能否按计划实现减盐目标仍不得而知。
她建议中国营养学会和疾控中心进一步加强中国食品行业减盐的宣传、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并建议在中国食品行业建立包括食品调味品等企业和相关科研机构在内的减盐联盟,加强技术研究和减盐措施的实施。
此外,从行业监管的角度来看,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减盐的检查和标识,强化预包装食品中的“健康选择”标志,明确符合减盐要求和不符合标准的醒目标志,并利用该标志告知消费者关注的事项。
建议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改权下放给各行业分别制定标准
恶臭污染是一种与人们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公害污染,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1993年,我国制定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该标准已实施26年,对我国恶臭污染物的控制和大气污染的防治起到了非常积极和重要的作用。26年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和民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个标准已经不能满足需要。生态环境部于2009年开始修订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向公众开放征求意见。
姚娟认为,目前,中国对恶臭污染物的管理是所有地区和所有行业的标准。这种一刀切的管理方法是不合理的,不仅对大气污染的防治起到了有限的作用,也限制了各行业的发展。
恶臭污染物来源广泛,包括化工、炼油、制药、涂料、造纸、食品加工、香精香料等工厂和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市政设施,以及农业养殖和灌溉产生的恶臭。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特点。恶臭气体的组成非常不同,影响人体健康的气体组成也不同。通过一个标准的九个指标来有效地管理它们太简单了。
姚娟建议生态环境部暂停发布新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将制定权下放给各行业协会,由各行业协会牵头制定适合本行业的特色排放标准。
姚娟说,鉴于中国其他领域标准的制定,标准是按行业和地区制定的。建议生态环境部根据不同行业的排放特点和特征污染气体制定标准,结合不同地区的人口密度、生态环境承载力、工业和非工业区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发布科学合理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姚鹃代表建议:整治保健食品营销乱象 规范职业索赔人“假打假真牟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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