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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黎平县第一批财政扶贫开发专项资金为1.1485亿元,于1月29日发放到所有乡镇(街道)。
这批财政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包括行业发展资金3715万元,“三改”改革资金307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722万元,培训资金237万元,项目管理费110万元,“优惠贷款”贴息资金2220万元,差旅费补贴和证件补贴405万元。前四项基金以贫困村、当年外出村、当年贫困人口、
这次分配到乡镇的资金有60%以上用于发展扶贫产业,通过直接发展产业、定量入股、投资合作社、发展村集体经济等方式覆盖所有贫困家庭。以县域“六大产业”为重点,向2019年列入名单的村庄和2019年脱贫人口倾斜,确保扶贫产业全面覆盖贫困人口。
为确保资金的公平合理分配,黎平县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改革创新、提高效率、整合资源、共克时艰的原则。以扶贫规划为指导,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扶贫合力。按照“渠道不乱、使用不变、优势互补”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项目资金的叠加效应。(杨平,姚进忠)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黎平县获国家扶贫发展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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