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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1个国家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违约行为进行联合纪律处分的合作备忘录》,建议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违约行为的纪律处分力度。
为了获得优惠的抵押贷款利率,
有人花了80元钱买了一张假的离婚证书
为了获得更高的拆迁补偿,
有人嫁给了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人
……
现在
这些“常规”将服从
31个国家部委联合改造!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1个国家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违约行为进行联合纪律处分的合作备忘录》,建议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违约行为的纪律处分力度。
这也意味着,在申请国家公职人员、担任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申请贷款和补贴时,将严格限制伪造结婚证、离婚证和其他证件,或使用伪造证件结婚和离婚。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等证件和证明材料的;
(二)三代以内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旁系血亲等虚假陈述的;
(三)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行为。
婚姻登记中有严重不诚实行为的当事人将受到14项措施的处罚,包括:
此外,不诚实方还将在行业评估、申请海关认证和政府采购资格以及申请补贴资金支持方面受到限制。
近年来,出现了许多假离婚和婚姻“弄巧成拙”的案例。
据《现代快报》报道,2013年,江苏省高级法院第一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中国五条》对法院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建议。对于假离婚、签订阴阳合同、冒名购房、非法购买经济适用房等规避政策的行为。,真正的交易关系应当依法准确认定和判断。
如果协议是通过假离婚签订的,并约定该房屋属于配偶一方,而配偶另一方因事后难以再婚而主张该协议无效,除非能证明胁迫或欺诈的原因,否则不予支持。
对于假离婚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来规避“假离婚”的风险是不可行的,法院不会采纳双方之间的这一私下协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法官胡新华说: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离婚就是离婚。”
胡新华说,在过去,许多夫妇为了买房子而“假离婚”,回到法庭起诉。但是,根据法律,一旦个人关系形成并具有法律效力,它就不会被撤销。即使丈夫和妻子同意“假离婚”,因为他们得到了离婚证书或法院作出了离婚判决,这是一个真正的离婚从事实和法律方面。
即使夫妻在离婚时签署了“假离婚”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这种协议只为夫妻双方所知,不能得到法律承认,也没有法律效力。”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假结婚”买房将被罚?已婚、未婚的都注意了!这些行为国家部委开始联手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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