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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减税政策的通知》,将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施。这意味着将实施包容性减税政策的细则,该政策可在三年内为小微企业减轻6000亿元的负担。
财政部税务司和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这是今年减税、减费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减税的重要体现。总体而言,此次推出的小微企业包容性减税政策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首先,突出包容性和实质性减税。在小微企业减税政策中,进一步放宽微利小微企业条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小微企业高标准接轨。小微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已惠及1798万企业,占中国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98%为民营企业,也就是说,中国大多数企业都可以从这项政策中受益。
二是要强硬,要强硬,这样才能增强企业的收购意识。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将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扩大到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土地使用税等8税2费。同时,在减轻小微企业实际税负的同时,引入了过度累进税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实际税负分别降低5%和10%,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税负降低50%以上。小微企业的四项政策可以追溯享受,将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它实用、简洁、容易。在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可以直接降低实际税负,增强小微企业优惠待遇的确定性和便利性,降低税收遵从成本。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由每月3万元直接提高到10万元。对初创技术型企业的优惠政策也直接提高了标准,拓宽了范围。同时,考虑到地方财政资源的差异,采取措施允许地方政府在50%的范围内减少6项地方税和2项附加税。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和创新的重要源泉。当前,中国经济运行稳定多变,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为小微企业推出一系列包容性税收减免措施,将有助于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势头,促进扩大就业。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程序及时推出增值税改革等减税、减费措施,增强社会收益感,促进形成积极稳定的社会预期。
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上述负责人表示,风险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者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时,可按投资额的70%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政策调整前,科技型企业创业的主要条件包括员工不超过2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等。此次调整将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享受税收优惠的投资对象范围,使其成为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科技型创业企业,这与调整后的中小企业所得税标准相一致,从而进一步扩大了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者享受投资减免优惠的投资对象范围。
关于部分地方税及相关附加减税政策能否与原地方税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的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已享受原地方税优惠政策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可以进一步享受这种包容性减税免税政策,即两种政策可以叠加享受。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财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城镇土地使用税暂按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内单独建设的地下建设用地应纳税额的50%征收。在此基础上,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采取措施,将城市土地使用税下调50%,最高下调幅度可达75%。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6000亿元普惠性减税细则落地 惠及95%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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