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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上贷款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网上贷款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175号文件”),分为四个部分:总体工作要求、有效分类、分类处置指引及相关要求。
第175号文件指出,主要的工作方向将是退出机构。除部分在役机构严格合规外,其他机构均可退关,因此应做好通关工作,加大整改力度和速度。与此同时,风险处置稳步有序推进,政策分类、重点突出、处置准确,确保行业风险清理过程有序可控,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同时,175号通知明确指出,各地要充分利用《关于开展p2p对等贷款机构合规检查的通知》(网上贷款整治办函[2018]63号)和《关于开展p2p对等贷款机构风险检查和制定风险处置方案的通知》(整治办函[2018]105号)。在摸清辖区内p2p网上借贷机构基础的基础上,根据风险情况,
其中,第175条将机构分为已脱离危险的机构和未脱离危险的机构。保险是指未能正常支付贷款人资金或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且风险已经暴露,无法继续正常经营的网上贷款机构。未参保机构按照股票业务规模进行分类,包括僵尸机构、小机构和大机构。较大的机构根据其风险状况可分为高风险机构和正常机构。
以下是第175号通知的全文: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网贷监管新规175号文:坚持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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