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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30日电(记者刘)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9日分组审议了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与会者普遍认为,修订稿是适应新形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也是新时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又一重要举措。
陈国民专员表示,行政处罚是国家为实现行政职能而创设的一种处分权,具有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功能。“与现行《行政处罚法》相比,修订草案旨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处罚制度,解决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的普遍关切。”
委员会委员纳顺·孟河说,《行政处罚法》的修改不仅适应了当前社会发展的形势,也顺应了群众的要求和社会的关注。这是促进治理体系协调、高效、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严格高效处理行政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秩序。
“修订草案增加了关于关键领域的处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它完善了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管辖和回避制度,回应了现行行政处罚法实施中反映的各方面问题。许多难题。”杜黎明委员表示,修改稿是一份高质量的修改稿,内容科学合理,逻辑结构顺序清晰。
杨志进委员表示,修改后的草案调整了行政处罚主体,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并明确规定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制度。“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多重执法、职责重叠、重复执法、执法扰民、执法机构扩张等问题,这有利于改变处罚混乱、处罚过度、处罚消极以及屡禁不止的‘有利于竞争处罚,无利可图’的现象。”杨志进表示,此次修订符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向、城市管理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曹志斌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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