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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官方网站5月29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19年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行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如下:
一、对依法设立并取得资质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优惠期从2019年12月31日前的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期至到期日止。
二.本公告第一条所称资格,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12]2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两部门发布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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