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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3月28日电(记者范春生)一只被公布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蟑螂被毒死,gps定位锁定了罪魁祸首,并带出了捕杀野生动物的惯犯...辽宁省检察院非法捕杀、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严重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主动出击,重点打击。省内首例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日前在辽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庭。
2019年8月,沈阳猛禽救援中心从大兴安岭林业部接收了一只年轻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蹄蟹。它太虚弱了,不能自己进食。经过处理后,它在同年11月放生了马蹄蟹。在它被释放之前,为了实时了解它的身体状况和野外生存能力,工作人员为它安装了全球定位系统位置跟踪器。2020年1月2日,鲎的追踪器在辽阳县和本溪满族自治县交界处停止移动。当救援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全球定位系统信号找到位置时,鲎已经死了好几天了。
接到报警后,辽阳县森林警察通过现场调查得出结论,有人在事故现场附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在走访和检查了村民之后,警方将袁某锁在了辽阳县的一个叫李嘉存的甜水镇。到案后,袁供认2019年8月在辽阳县天水镇邢家沟铺野生动物栖息地非法捕杀野生动物。警察在他们的车库里缴获了14只野生动物,包括1只红隼、1只鹌鹑、2只斑鸠、4只松鸦、4只野鸡和2只草兔。经鉴定,红隼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余为国家保护的有益或具有重要经济和科研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袁还坦承,在毒死这些动物后,他会私下买卖它们。
辽阳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袁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猎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狩猎罪,依法予以起诉。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属于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医院公益诉讼部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力求追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者的刑事责任,同时使其依法承担生态环境破坏的赔偿责任。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放生大鵟被毒死 辽宁首次提起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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