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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衡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近期消息,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消除食用野生动物不良习惯、践行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我县应做好安全、有序、科学、规范的禁捕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工作。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和相关乡镇对养殖场所进行检查。共检查了25个养殖点,补偿范围包括金蛇、眼镜蛇、水蛇、竹鼠、豪猪、麂和灰胸竹鸡7种。其中,蛇王7995.5公斤、眼镜蛇24445.8公斤、水蛇15229.7公斤、竹鼠10195.3公斤、豪猪472只、麂227只、灰胸竹鸡2267只,涉及10户贫困户,其中竹鼠1398.5公斤、豚鼠180只、豪猪14只。赔偿总额为758.64635万元(省级227.593905万元,市级227.593905万元,县级303.45854万元)。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湖南推进禁食野生动物退出养殖补偿:衡阳县待补偿总金额7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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