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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张达实习生何

5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税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恢复营业的公告》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具体而言,该公告将扩大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免政策。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3%预扣率的增值税项目。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税率为3%,增值税税率下调1%;预征率为3%的增值税项目,减按1%的税率预缴。

疫情期间,武汉市税务机关对2019年多缴纳增值税的几家企业进行了彻底调查。这些企业涉及洁具零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石材加工零售、其他专业咨询和调查等。他们都说增值税减免政策对他们以后复工大有好处。

个体工商户陈伟(音译)曾表示,在增值税减免政策下,每月的税收减免约为7000元。“这相当于国家帮我养了两个员工;如果恢复正常,减税幅度将达到每月2万元或3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筹划与会计司司长蔡早前透露,下一步,税务机关将继续坚持减税、减费是政治任务、艰巨任务的理念,将减税、减费的“真金白银”及时传递给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更好地服务企业恢复工作、恢复生产,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两部门:将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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