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71字,读完约1分钟

该网站记者杨毅报道称,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2月28日表示,新的再融资规定出台后,对于现有的M&A和重组项目,市场各方都在关注如何将配套融资与新的再融资规定挂钩,中国证监会对此也非常重视。经过认真研究,为便于上市公司筹集配套资金,抗击疫情,恢复生产,并允许上市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对配套融资部分进行适当调整。

证监会:便利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

对于已获得行政许可批准且配套融资尚未落实的M&A及重组项目:一是上市公司可以调整已发行股份的价格、发行对象数量、股份锁定期、发行股份规模等。重新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程序后的配套融资部分。第二,由于证监会的批复明确规定了支持性融资总额的上限,上市公司不得增加支持性融资总额。三是暂停并购行政许可审批有效期的计算,变更配套融资方案后无需变更行政许可审批。

证监会:便利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

对于M&A及重组计划已下达且尚未获得批准的重组项目:首先,如拟调整配套融资计划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已发行股份价格、已发行对象数量、股份锁定期及已发行股份规模,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重新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二、如拟改变配套融资方案中定价基准日的确定方式,选择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发行期首日之一,发行人应满足规定条件,并在董事会决议前完全确定。 重新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重新确定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基准日。 第三,如果要增加配套融资,需要重新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程序,重新确定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

证监会:便利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

配套融资涉及定向可转换债券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做好M&A项目的沟通和服务工作。一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加快审计进度,提高审计效率,确保不间断的受理和审计,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证监会:便利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

地址:http://www.jiazhougroup.cn/a/ybxw/10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