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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措施,支持企业渡过难关,2月份全市工商企业免交基本电费,基本电费由市财政分两部分缴纳。

以下是全文:

深圳以新型冠状病毒应对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的几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决策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改革、发展、稳定,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确保城市稳定运行和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深圳出台16条措施: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

一是加强重点单位抗疫服务。加快审批防疫物资生产新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水、电等资源性指标。鼓励生产防疫材料的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购买的设备补贴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建立防疫物资临时采购和储存制度,鼓励相关企业加快组织生产。疫情期间生产的防疫物资将在疫情结束后由政府采购。为进口防控材料快速通关设立专门窗口。建立绿色采购渠道。在防疫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市级财政资金采购防疫物资、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单位自行采购,进口物资的采购不需要审批。金融机构应充分满足疫情防控的融资需求。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下同)按管理面积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防疫服务提供两个月的财政补贴。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定点医院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对重点“菜篮子”企业给予临时补贴,确保价格稳定。

深圳出台16条措施: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

二、物业租金核减。租赁物业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包括厂房、创新型工业建筑、办公楼、农业审批市场、商店、仓储和物流设施、配套服务建筑等)。)由市、区政府和国有企业持有的免交2个月租金。在市、区两级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租2个月。积极鼓励和倡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国有企业和个体业主按照国有企业的做法降低物业租金。

深圳出台16条措施: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

3.根据法律法规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社会保障费的,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延期缴纳,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四、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受疫情影响且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至最低3%,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延期支付不超过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五、返还城市污水处理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将返还6个月的城市污水处理费。

六、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2月份两部分电费中,全市工商企业免交基本电费,由市财政汇缴。工业园区和商业建筑的物业管理部门在收取电费时,不得向电力企业收取免征的基本电费。

七、依法依规延期缴纳和减免税款。因疫情不能按期申报纳税的,企业应向税务部门申请延期申报。对生产经营有困难且符合延期纳税条件的,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免征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3个月。

深圳出台16条措施: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

八、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发放贷款、不切断贷款或不发放贷款。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企业家,他们可以发放或更新贷款,并酌情增加信贷和中长期贷款。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重点生活物资企业的再贴现票据开辟绿色通道,并将业务流程缩短至2个工作日;积极运用再融资等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向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池受益范围扩大到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商业银行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增贷款(展期视为新增)风险损失补偿比例上限由50%提高至80%。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发行“防疫债券”,畅通直接融资渠道。股权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内到期,经协商可延长3至6个月。

深圳出台16条措施: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

九、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和手续费,力争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2019年降低0.5个百分点。在疫情防控期间,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用将降低30%,并对符合条件的其他合作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担保费用补贴。政府融资性再担保机构全年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性担保资金再担保风险占比由最高的50%提高到60%。鼓励担保机构对合格合作银行推荐的贷款项目实行“见贷即付”。

深圳出台16条措施: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

十、加大对产业资金的支持。全市工业资金优先支持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中小企业,10%的市级工业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在疫情防控期间(展期视同新增),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受疫情影响,并已获得市级工业专项资金支持且处于建设期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向资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一般延期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深圳出台16条措施: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

十一、进一步释放“四千亿”政策红利。利用好发行债券和信用增级资金,为参与防疫或受疫情影响的私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民营企业稳定发展基金可以为疫情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并实行优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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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支持。增加政府对巡航出租车一线司机的临时补贴,放宽现行政府对每辆出租车每月1000元临时补贴的考核标准。建立奖励机制,让司机下车。如果里程和运营时间达到标准,当天奖励50元,奖励政策暂定2个月。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驾驶员合理的租金减免,并对实行租金减免政策的企业,给予企业相应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延期奖励。鼓励网络汽车平台对驾驶员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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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大帮助企业稳定岗位的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50%将返还给未下岗或下岗人数较少的参保企业。被保险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按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5%返还。职工因疾病流行或经医学观察隔离治疗期间,企业支付的工资,由企业按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的50%予以补助。

深圳出台16条措施: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

十四.实施灵活就业政策。允许企业依法综合调整和使用一年中的休息日,以平衡当前在职人员和不能正常复工人员的总工作时间。

十五、增加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2020年,对根据岗位需求组织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将进一步提高培训补贴标准,适当岗位培训补贴由最高每人900元提高到1500元,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由平均每人1400元提高到2000元。

十六、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保障。加强网上客户服务,开辟绿色损失赔偿渠道,适当放宽索赔条件,优先考虑受疫情影响的出口企业索赔。

深圳市全面落实中央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发展。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其他支持措施。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确期限的,以其规定为准)。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深圳出台16条措施: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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