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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刘力量)据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月7日消息,2月6日,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10项措施,支持和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包括绩效评估、工资总额、融资支持、捐赠、复工复产、风险防范等10个方面的政策支持。
具体措施如下:1 .因疫情防控需要,国有企业组织采购稀缺防控物资、运输保障等发生的费用。,应在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清算中作为特殊事项进行清单管理。2020年,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加班工资需视为一次性加薪,与福利无关。二、国有企业承担的传染病防治专用药品、设备、防护材料、隔离设备、软件等研究、测试、开发等费用,在计算年度研究开发支出时要加倍。三、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2020年省级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应急指挥部的书面表彰中,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和工资总额的单项奖励。四、疫情对国有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作为非经营因素,在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管理中,根据疫情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予以适度考虑。5.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在贷款、担保和其他融资方面相互支持。如果疫情影响临时贷款困难,允许其他国有企业向其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担保实施后报SASAC省备案。6.国有企业在疫情防控中承担保障供应任务的,省国资委将优先考虑享受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低息贷款等政策措施;积极支持重点企业生产、运输和销售重点医疗防控材料和日用品,努力落实相关金融机构的优惠利率贷款。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积极支持和协调相关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避免抽贷、持续放贷、不压贷。七、国有企业为防疫提供资金或捐赠,省SASAC帮助协调后勤、通关等手续。八、国有企业相关机械设备、仪器设备因防疫需要加速运转老化损坏,或因防疫需要废弃或毁坏的,允许加速折旧、提前报废或一次性摊销。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当年新增的部分在绩效考核中通过后作为利润处理。九、国有企业向中小企业出租其经营场所,免收租金3个月。在评估业务绩效时,租金豁免应被视为利润。十、支持国有企业实施积极有效的防控措施,在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省国资委(SASAC)加强了对疫情期间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劳动就业、合同履行、海外项目、物资采购等领域法律风险防范的法律指导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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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四川国资委出台十条措施支持国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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