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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下午,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非典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相关司法解释,相关传染病疫区工作人员或与传染病病人有密切接触者故意隐瞒接触史和症状,拒绝接受观察,没有隔离,也没有躲避他人。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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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刻意隐瞒接触史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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