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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1月20日电(记者、郭)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日通过了《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据了解,这是我国第一部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基本法》,充分保障了地方法规对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营造了更具竞争力的法律环境。该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生效。

据介绍,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涉及科技、经济、金融、教育、金融等领域。制定这部地方性法规的目的是将有效的改革措施转化为制度安排,打破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瓶颈,为深化制度改革做出前瞻性规定,有利于通过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率。

《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上海创建了“监管小组”和“制度小组”,其中《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将发挥主导和统筹作用。为了打破制约创新的各种壁垒和约束,条例体现了三个“最”的立法理念:最宽松的创新环境、最具包容性的公平支持政策和最有力的保障措施。

《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该条例的重点是赋予科研机构在人事和财务方面更大的自主权,让科研人员敢于啃“硬骨头”,勇敢面对“无人区”,从而为创新提供了一个“上海计划”。与此同时,该条例着眼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与其他“四个中心”、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的联动发展,并使“金融环境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相互独立,体现“上海特色”。例如,规定明确上海与国家有关部门合作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金融要素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上市、发债、并购、再融资等活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搭建了一个集成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检索查询、快速授权、快速确认权利、快速维权等相关服务。

《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上海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启动并推进了一系列改革试点,如科技创新“22”、科技改革“25”、综合创新改革试验、自由贸易试验区、香港新区建设等,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严松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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