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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CPPCC)在北京举行了一次关于网络讨论的远程咨询,主题是“在大数据时代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CPPCC全国委员会主席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深化学习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发展的眼光和辩证的思维看待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参与,坚持标本兼治,在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水平的同时,科学有效地保护信息安全,使大数据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人民谋利益。
在大数据时代,数字经济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奔向我们的日常生活。据idc预测,到2021年,全球gdp至少有50%将以数字方式实现,数字技术将全面渗透到各个行业,实现跨境融合和多元化创新。个人数据的网络化和透明化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因此,数据泄露时有发生,这使得大数据技术与个人隐私之间的矛盾显得不可调和,也使得公众对数字经济时代和大数据风险控制行业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仿佛提及大数据就意味着窃取个人隐私,在无意中严重违背了个人信息和大数据风险控制。当人们享受数字经济带来的效率和便利时,他们担心大数据会使用强大的算法和技术来收集他们的购买偏好、消费习惯和其他信息,并把自己暴露在网络世界中。
以最近的例行贷款整改行动为例,从整改行动开始,互联网上将会出现反对大数据风险控制行业的负面声音,直接将行业企业等同于销售大数据、泄露个人隐私的数据公司。普通用户则不然。在了解大数据风险控制行业的情况下,它会受到互联网上错误信息的干扰,这也会产生误解,进而加剧社会将信息泄露与大数据风险控制行业直接联系起来的负面情绪。因此,它不仅严重阻碍了相关企业的正常运营,而且
事实上,数据分析行业是一个非常大的系统,有各种形式的企业。例如,在美国,其个人数据市场结构由三个层次组成:综合征信机构(也称为征信机构,如三大征信机构)、专业信用信息提供商和数据分析公司(如fico)。
大数据公司仅指以提供数据买卖和交通服务为主要业务的企业。他们通过各种渠道获取数据,简单地将它们打包到不同的场景中,然后直接卖给客户。在数据买卖和提供流量的过程中,这些公司经常涉及用户隐私和社会信息安全问题,他们是这个行业沉重打击的目标。
大数据风险控制是指提供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平台能力以及分析和咨询服务的企业。它与大数据公司直接销售数据和流量的业务模式有本质的不同,但作为产业链中的大数据公司,它最近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回顾2019年大数据风险控制,由于这一产业链的传递,许多风险控制企业或多或少受到行业清洗的影响,随着清洗的深入,风险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
当然,我们需要看到,这种不良影响不能脱离行业本身的问题。在大数据管理水平不完善、技术应用不成熟、基础设施不完善、行业标准缺失、政策保障不完善的前提下,行业“混乱”必然会加剧。
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数字经济的本质是信息经济。大数据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活动的基础。所有的数字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大数据,从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商品销售分析到社交平台上的舆情热点分析。
事实证明,大数据风险控制可以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国家管理和人民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一方面,大数据可以增强实体经济的实力,使大数据成为工业互联网流动的“血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结合各种风险模型,可以实现大规模运营下更准确、更快速的风险识别,同时可以实现智能决策过程,使个人和企业的财务需求更加可用。
另一方面,在交易、反欺诈、精准营销、黑灰色行业防范、信用风险评估、二级市场监控、智能投资和保险欺诈识别等许多金融场景中,大数据风险控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此外,大数据风险控制逐渐应用于“互联网+政务”领域,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更好地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服务,提高现代治理水平。
大数据风险控制非常重要,但随着清理升级,主要关注技术出口的大数据风险控制公司不断受到影响。作为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大数据风险控制行业的正常发展,这可能是引发《新华日报》文章的担忧。
一位长期的金融技术专家说,“目前,许多中小银行严重依赖大数据风险控制公司。如果它们是全面的和过度攻击的,它们很可能引发金融系统风险。目前,消费信贷业务中的连带债务风险已经出现。这值得监管当局的关注。毕竟,防范金融风险是中国三大战役之一。”
毫无疑问,披露和兜售个人隐私的大数据公司必须受到严厉打击,作为大数据领域精髓的大数据风险控制技术需要得到保护和发展。金融创新需要宽容,正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所说,“金融创新需要宽容的空室”。任何行业的发展都要经历一个过程,金融科技行业也不例外。行业需要监管,但监管的目的始终是引导大数据风险控制行业的健康和长期发展。
事实上,行业对自身问题有着长期的认识,数据应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非常重要。当大数据行业走向深度发展门槛时,完善大数据安全保护体系将成为大数据应用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这也成为行业的共同需求。许多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只是一个过渡过程,将是一个好钱赶走坏钱的过程,也是一个技术创新和合规发展提升到企业核心水平的过程。
面对大数据风险控制行业整改中可能出现的“一刀切”,我们应该从更高的视角和视野审视金融科技革命的广阔空空间。在行业转型时期,我们应该尽力避免一刀切或“意外伤害”。我们相信,随着社会各界对金融技术认识和认知的不断深入,引导金融技术长期发展的监管机制将逐步完善。
近日,北京市金融监督局副局长车宁博士提出的“柔性监管”模式,为监管机制创新提出了新的路径。他认为,中国金融领域对弹性监管的探索有其自身的渊源。一方面,以柔性监管为代表的宽容和审慎原则,一直是中国政府规范新兴业态的基本态度,不仅仅是《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些文件得到了一贯的肯定,国家领导人在各种场合一再强调;另一方面,柔性监督所追求的参与共识价值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优势,而且符合21世纪以来逐渐流行的“协商民主”思潮,将“管理”提升到“治理”的层面,一方面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代表了未来监督模式的演进方向。特别是在发展潜力和潜在风险并存、理论研究不足、传统监管工具薄弱的金融科技领域,灵活监管应该有所作为。
他还建议,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尊重被监督人的权利,通过协商、参与、指导甚至自我管理等灵活、软性的方式,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认可度和可持续性。柔性监督的实施有赖于多党治理。过去的监管模式基本上是政府直接面对企业,站在风险处置的第一线,实际承担责任,这是不科学、不可持续的。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引入行业自律组织、社会专业机构等“第三部门”,以稳定的三角关系与政府和企业沟通。
世界著名的咨询公司麦肯锡(McKinsey)提出:“如今,数据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和业务功能领域,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在经历了野蛮的发展时期后,大数据风险控制行业需要为治理和监管做更多的心理准备。我希望在“风暴”过后,合规风险控制企业能够借助科技的力量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祝福,积极推动中国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为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审慎监管大数据风控 切莫将科技创新扼杀在摇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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