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99字,读完约2分钟
3月13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序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杜绝以整合为名的混乱局面。
根据通知,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已正式宣布脱贫的832个贫困县,可根据巩固扶贫成果的需要,适当使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综合资金。列入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综合使用计划的资金,不列入“负面清单”。具体“否定名单”由省财政和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按程序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
通知要求各省加强扶贫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和约束性任务的有效衔接。但是,不能以部门专项规划和约束性任务为由,限制贫困县统筹资金,不能考核贫困县约束性任务完成情况。要全面梳理各级各类管理措施,及时取消限制贫困县相关项目资金整合的要求。
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涉农资金(包括提前发放的资金),分配给试点贫困县的资金增长速度不得低于资金平均增长速度,资金应“分片到位”,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扶贫无关的任务。在832个已正式宣布脱贫脱帽的贫困县中,是否在确保巩固扶贫成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统一规定增加资金,是否在确保所有贫困村符合退出标准的前提下,安排综合资金支持贫困发生率高、贫困人口规模大的非贫困村, 由省财政和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并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程序确定。
通知特别指出,要统筹安排各项扶贫项目,形成合力,克服困难,避免综合资金支持的项目和社会救助等其他资金安排的项目简单重复。关于整合计划的备案,《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财务部重点审核整合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资金管理要求;扶贫等项目主管部门重点检查项目是否来源于项目库,是否与扶贫成效紧密相关,项目安排是否超过现行扶贫标准。
最后,要有效解决“资金等项目”和项目实施缓慢等闲置问题;梳理和整合项目资金管理台账,重点关注项目如实反映资金渠道来源、指标调整、账户支出和支出等情况。,并将台账作为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通知》要求各省要准确、全面地把握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研究提炼,形成符合政策要求和本省实际、便于贫困县操作、可落地的具体指导意见或工作程序。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财政、金融同发力 引导资金“支小助农”整合贫困县涉农资金
地址:http://www.jiazhougroup.cn/a/ybxw/31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