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322字,读完约3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成都2月26日电成都的“2019春雷行动”和“保健”市场混乱100天行动“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心”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月。围绕“梁健市场监管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主题,着力保障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和药品质量,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强化消费。
据了解,在食品安全执法方面,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学校、高速公路、车站码头、养老机构等食品消费中心,以集中举办“除夕夜”和“团圆饭”。“婚宴”餐饮服务企业是重点行业,重点是农村假冒伪劣管理,重点是猪肉、腊肉制品和食用植物油。
药品安全执法行动重点关注高危药品生产和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药品(包括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零售和使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严格规范生产、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成都市人民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和安全。以农村城镇、城乡结合部和人口密集区为重点,以药品零售企业和连锁店、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单位、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店为重点,开展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经营环节整改。设有综合医院、妇幼保健中心、专科医院(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作为重点单位,我们将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使用进行整顿。
目前,成都市共派出执法人员4万余人,查处行政监管对象1.3万个,排查潜在风险1205个,抽查637批(其中保健食品96批,合格率100%),立案35起,罚款503.9万元。特别是对农村假冒伪劣的处理,在食品生产领域共立案27起,共罚款31万元;食品流通领域共立案189起,餐饮行业立案68起,集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立案4起,集贸市场食品流通立案7起,无证食品经营立案14起,涉及食品安全的其他案件8起。
成都市监察局表示,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中,涉案金额较大的是“大邑县杨洛班超市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涉案人员当场从事方便食品、饮料、婴幼儿配方奶粉等食品经营活动,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案金额141400元
在食品生产领域,生产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案例价值为“新都区长宁珠海罐头食品厂生产的腌制竹笋(酱菜)、腌制竹笋(酱菜)、野生竹笋(酱菜)、腌制竹笋(酱菜)、腌制辣椒野生蔬菜(酱菜)。”鉴于当事人在2018年因类似情况被我局行政处罚,符合《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行政处罚较重,共处罚款8.02万元。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督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罚人”的相关规定,对一家一年内被行政处罚三次的食品加工厂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对其投资者进行了立案调查,有效遏制了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和处理中。
在近期的农村假冒伪劣治理行动中,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龙桥社区4组的双流区偃师糖果经营部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并扣押了93包无中国标签和进口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费列罗巧克力(418.5公斤),以及162包各种过期糖果(282.5公斤)。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成都开展“春雷行动2019” 排查风险隐患1205个
地址:http://www.jiazhougroup.cn/a/ybxw/30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