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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从现在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小农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模式。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与扶持小农户的关系。要把适度规模经营的准发展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小农户家庭经营是我国长期以来的基本农业经营形式,这也是有必要认识到的国情和农业条件。在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要完善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加强对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在基本原则上,《意见》提出了政府支持、市场引导的原则。促进和协调全面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政策。尊重意愿,保护权益。
在提高小农户发展能力方面,《意见》指出应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实施提高小农户能力工程。加强科技设备在小农户中的应用。改善小农的生产基础设施。
在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方面,《意见》要求引导小农户合作团结。创新合作社组织小农的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延伸产业链,保障供应链,完善利益链,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鼓励小农户入股拥有土地经营权和林权的龙头企业,并采取特殊保护措施,探索实行农民负盈亏的分配机制。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信息交流、技术共享、品牌创建和融资担保,与小农户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
此外,《意见》还提出通过空房增加小农户收入。完善小农社会化服务体系。
在完善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方面,《意见》提出要稳步完善对小农户的土地政策。加强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完善小农户补贴机制。提高对小农户的金融服务水平。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小农户信贷信息采集和评估体系,探索完善小农户无担保和无担保小额信贷政策,不断提高小农户贷款覆盖率,切实加大对小农户生产发展的信贷支持。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加大服务小农户力度。支持农村合作金融规范发展,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通过试点稳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鼓励产业链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小农户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发展为小农户服务的小额信贷机构,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加大支持农业再贷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农户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和农村贷款担保范围,提高小农户融资能力。扩大小农农业保险覆盖面。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中办国办发文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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