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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宋一通2月21日,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识别和评估所面临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并采取与风险相适应的政策和程序。中国保监会表示,将逐步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要求纳入银行业监管规则,并加强日常合规监管。
《办法》共五章五十五条,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监管机制、明确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确立了银监会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基本框架。
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纳入综合风险管理体系,将反洗钱和恐怖融资要求纳入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全面覆盖所有产品和服务。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办法》从两个方面规定了市场准入的反洗钱规则:第一,为防止犯罪分子通过在源头创建组织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要求对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犯罪背景调查,审查股权来源的合法性;二是为确保机构能够有效实施反洗钱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反洗钱内控制度要求,并对拟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反洗钱知识和能力要求。
具体而言,《办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组织结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部门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层应承担实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的责任。应任命或授权一名高级经理领导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工作,他有权独立工作。
在监管层面,《办法》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履行银行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职责,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日常合规监管,构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完整监管链。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省级派出机构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末按照要求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一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包括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市场准入审核、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以及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情况。
中国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实施细则,并对行政许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以利于各级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实施。此外,银监会将逐步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监管要求纳入银行业监管规则,加强日常合规监管,督促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内控合规体系。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银保监会:逐步将反洗钱嵌入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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