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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咨询期结束。
2019年1月30日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技板块和试点注册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与此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所有市场对科技股的猜测和预期终于落地。
《实施意见》指出,科技板块根据板块定位和科技企业的特点,设定多元化、包容性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技板块定位、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技板块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技板块上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投资者设定适当的要求,以预防和控制各种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将于2019年1月30日至2月20日进行征集,2月20日,科学技术局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期正式结束。关于征求意见期间提交的意见,经济观察网记者致电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公开披露相关内容。
哪些问题是市场的焦点?
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到,2月15日至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董事长黄宏远,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江峰,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潘学贤,先后赴上海、北京、深圳、成都等地举办了9次区域研讨会。
2月19日,中关村管委会召开座谈会,征求关于建立科技板块和配套业务规则试点登记制度的意见。会议邀请了人工智能、集成电路、5g、新药研发、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科技企业、保荐经纪人、风险投资机构和行业专家。就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制度规则进行深入交流,主要从五个方面提出建议。
首先,在上市条件方面,我希望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的特点。企业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并在上市标准中增加R&D投资、科研人员、专利标准等指标,进一步明确无利可图。具体的审计规则,如投票权差异安排和分拆上市。
其次,在减持方面,针对核心技术人员和风险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建议结合证监会的反向联动政策,根据其持股年限设定相应的减持进度。
第三,就个人投资者的适合性条件而言,建议在设定门槛时应综合考虑个人证券账户资产和专业背景知识的结合,以增加流动性和专业性。
第四,在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方面,可以从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以避免专家的局限性。建议可以向公众开放,并接受监督。
第五,在信息披露方面,应充分考虑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采取有限披露原则。
除了以上五个方面,上市审核周期、定价、配售、交易制度等方面也受到了广泛关注。在审计方面,意见稿规定,上海市委员会负责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就是说,经过两次再审。希望实质性审计的权限和标准更加具体,以避免双重审计,这将导致上市成本和周期的增加。至于交易系统,市场担心科技股正式上市后会出现大幅涨跌,希望尽快明确证券借贷规则,使科技股上市更加稳定。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公开征求意见结束 市场对科创板发出这五方面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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