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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发布了《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录制系统升级的通知》,增加了“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录制系统”模块。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电视剧、网络电影和网络动画片)的信息录制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转变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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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北京广电局:2月15日起重点网剧需到广电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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