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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琼斯编辑
1月10日,据报道,浙江省银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网上贷款援助和联合贷款风险防控监管提示的函》。根据文件规定,开展网上联合贷款业务,原则上,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和私人银行法人只能经营分行所在地区的客户,原则上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只能经营省内客户。
《上海证券报》记者1月11日收到浙江银监局的回复:该局确实发布了监管提示,以促进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与民营银行网上联合贷款的规范发展。
鉴于市场对网上商业银行未来运营的担忧,浙江银监局表示,此次监管提示只是对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和私人银行网上联合贷款进行风险预警,引导其合规审慎开展业务,与商业银行网上贷款监管无关。同时,网上商业银行作为网上银行,开展纯网上业务,不在本风险预警范围内。
据浙江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介绍,近年来,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纷纷引入互联网技术公司,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或发起联合贷款(以下简称“互联网联合贷款”)。在日常监管中,我局发现一些银行在开展网上联合贷款业务时不够谨慎和合规。为促进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合规有序发展,加强网上联合贷款风险防范,我局近日发布风险预警,重申相关监管要求。
一是重申城市商业银行“服务地方”的市场定位。引导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坚持“服务地方、服务小微、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坚持“立足地方、服务地方”的原则,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和中小企业。
二是建议审慎开展异地网上联合贷款业务。网上联合贷款的一般特点是小额分散。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发展异地网上联合贷款与其自身的营销、服务和风险防控能力不相匹配,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可以按照有利于风险管理和业务运营的原则,从住所、居所、营业场所等多个维度审慎制定适合本行的客户政策边界。
第三,重申核心风险控制能力不能外包。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相关银行开展相关业务。
浙江银监局表示,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创新,支持金融技术发展,支持银行信贷技术和互联网技术融合。但是,在创新的同时,要把握好创新、发展和风险管控之间的平衡,实现稳定、长远的发展。本次监管提醒仅对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和私人银行的网上联合贷款进行风险预警,引导其合规审慎开展业务,与商业银行网上贷款监管无关。同时,网上商业银行作为网上银行,开展纯网上业务,不在本风险预警范围内。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规范互联网联合贷款 浙江银保监局回应: 网商银行不在监管提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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