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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开始,在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对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房租、养老等六大领域的支出实行特殊扣除的减税政策。其中,“租金减免税”的做法在一些地区受到质疑并引起关注。分析人士指出,政府决心大力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其根本目的是减轻居民负担,鼓励消费升级。一些房东害怕“租金收入暴露”,不愿与租户合作申报减税,这是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与税制不断完善之间的矛盾。过渡性安排和妥善解决这些矛盾,将加快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设。
房东和房客有不同的要求
国务院发布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在中央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内注册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城市面积注册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
换句话说,根据新政策,居民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他们所在城市的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1500元,1100元,三级800元)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扣除后,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部分将相应扩大。
然而,在实践中,房东和房客有不同的要求,这使得“租金从税收中扣除”的麻烦。24岁的“北方漂泊者”小王(音译)在申请个人所得税信息时向房东索要身份证号码,但遭到拒绝。房东计算了一下:目前,如果租金是5000元,按照5%-10%的综合税率,他可能要多交几百元的房租税。据了解,小王的房东的想法并非如此。房东普遍认为,如果房客申报减税,增加税收负担是不划算的,所以他们要么根本不租房,要么把税收转移到租房上。
在市场参与者看来,长期以来,中心城市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租金抵扣税”的受阻。金融研究所高级宏观策略研究员杨钦勤指出,根据现行法律,房地产租金收入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费,但事实上,许多房东并不缴纳租金收入税。
揭露房屋租赁市场的弊端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所执行院长刘小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大城市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紧张,租赁住房收入的税收问题长期处于灰色地带,出现了“租金抵税”的房东与房客之间的矛盾。
“根据政策,租户有权扣除个人所得税,但在目前的模式下,这确实会给房东带来潜在的税收增加,因此房东会希望转嫁租金增加。”刘小川认为。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丛屹表示,房东“加租避税”的做法表面上是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中的一个新问题,但实质上反映了中国住房租赁市场的长期弊端。“中国的房屋租赁市场不够成熟,也不够完善。房东和房客的话语权明显失衡。房东往往随意提价,而房客则处于弱势地位。”丛屹说。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表示,目前房屋租赁市场还没有形成普遍纳税的习惯,同时市场上买卖双方的话语权也不平等,导致了目前这种矛盾。
减负的初衷不会改变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8年10月1日起,新的减税政策将月工资收入低于2万元的纳税人的税负降低了50%以上,许多纳税人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特别附加扣除后,纳税人在包含减税奖金的基础上获得了更准确的减税红包。
“这些减税实际上已经进入普通人的口袋,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随着收入的增加,每个人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自然会增加,这将对增强市场信心和促进高质量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前不久,财政部副部长程立华谈到了税制改革的重要性。
专家普遍认为,尽管暂时困难重重,“租金抵税”仍将成为一种重要的减税形式。中国政府降低税费、改善民生和发放红利的初衷和基调不会改变。今后,随着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房屋租赁市场的不断发展,“减租税”所面临的障碍有望得到解决。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石认为,这不仅是大势所趋,也是中国完善税制、建立合理税收秩序需要经历的一个环节。
“引入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减税和改善民生,这不会改变。要解决房东和房客之间的矛盾,可以安排过渡期,加强房地产租赁市场各种长效机制的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后,统一的租赁合同模式以及如何对房屋租金收入征税将得到明确。”丛屹说。(记者王俊岭)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房租抵扣个税或引发提租担忧 暴露住房租赁市场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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