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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互联网加监管”平台收到线索,反映山西省大同市两级医疗保险机构相互推诿,拖欠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费用,导致流动性枯竭,导致平城区100多家药店倒闭。国营监察厅立即派人到山西省大同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这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地方政府的有关单位行动缓慢,政策没有得到适当执行。现将监管情况通知如下:

关于山西省大同市医保机构拖欠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2018年1月29日和2018年2月27日,大同市医疗保险中心两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区医疗保险机构负责两个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大同市平城区社保中心作为该区五险(含医疗保险)融合的经办机构,表示由于行政区划即将调整、人力不足、业务不熟悉等原因,申请难以受理,申请被推迟至行政区划完成后。然而,2018年10月行政区划完成后,平城区社保中心仍千方百计拖延,以下一步进行机构改革为由拒绝受理,导致平城区177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费用从2019年1月至3月拖欠。

关于山西省大同市医保机构拖欠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从监管情况看,大同市医疗保险中心未能采取更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2019年未能继续按照山西省医疗保险局的相关规定做好平城区医疗保险费用的代理结算工作。相反,它与平城社保中心互相推波助澜,对群众的要求视而不见。从2018年10月至2019年初,平城区社保中心未积极承担两机构的约定管理和费用结算,是典型的不作为。

关于山西省大同市医保机构拖欠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同时,检查组还发现,截至2019年4月,大同市医疗保险中心仍在实施国务院明令取消的审批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20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首批取消中央指定场所62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决定取消“两个机构审批”等62项行政审批项目。2015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5〕98号),明确要求在2015年底前彻底取消“两个资格考试”,以完善协议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大同市医疗保险中心没有认真贯彻文件精神,但仍保留了相关审批权限,并变相实施了审批行为。2017年5月15日,大同市医疗保险中心下发了《关于变更县区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依桐保字[2017]23号),建议从2017年5月起将县区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县区机构。2017年9月6日,大同市医疗保险中心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依桐保字[2017]51号),明确规定在签约程序中,申请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在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前,报市人民社会保障局研究批准”。虽然本办法提出进行现场评估,但在实际工作中并未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5)98号《引入被保险人与社会参与的评估协商机制》等相关约定的管理要求。

关于山西省大同市医保机构拖欠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现场检查,大同市政府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截至4月30日21: 00,177家药店的全部费用已经结算完毕,除按照规定预扣10%的保证金外,共结算1402.37万元。如果相关政策不落实,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

国务院办公厅监察室

2019年5月7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淼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关于山西省大同市医保机构拖欠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费用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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