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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者一再禁止非法股票交易。
几天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一项市场禁令的决定。海通证券前员工朱奕妤利用妻子的证券账户非法买卖股票。在过去的12年里,他交易了34只股票,累计购买金额近12亿元,利润543.7万元。
由于交易金额巨大,违法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决定禁止朱奕妤证券市场交易三年。在禁售期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谁是朱奕妤?
根据公开信息,本案主角朱奕妤是海通证券的前员工。2001年7月,朱奕妤加入海通证券,并于2003年8月27日获得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此后,他一直在海通证券工作,直至2018年3月26日。
官方网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朱奕妤的一些学历和工作经历:
1998-2001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生
2001年至2004年,海通投资银行总部参与了2003年民生银行40亿元可转换债券项目;2003年参与宁夏马赛水泥有限公司的首次上市
2004-2006海通证券总裁办公室秘书
2006-2007海通证券上海投资银行部项目管理部经理
2007年后,他担任风险控制总部投资银行管理部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投资银行管理部经理。
2007年,海通投资银行部的业务明显繁荣,承销了13只股票,但与此同时,6个提交审查的项目被否决,空前的低会议率成为业内长期谈论的话题。
在2007年上半年投资银行部的几个承销项目被否决后,海通证券于2007年6月19日宣布,决定调整部分推荐上市项目核心组成员,并一次性增加了包括朱奕妤在内的几个核心组成员。
在12年内买卖34只股票
累计购买近12亿英镑
朱奕妤在2006年开始买卖股票。2006年9月8日,朱奕妤的妻子徐谋元在海通证券上海玉田支行开立账户,并在上海和深圳各开立一个股东账户。2009年12月12日,我用朱奕妤的手机号码注册了网上银行。
涉案期间,朱奕妤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共转账1007万元,占80.69%,徐谋元共转账79.9万元,占6.40%,共转账161万元,占12.91%,转账方式为atm转账和电话银行。该账户的银行证券转账由朱奕妤操作。
朱奕妤下订单有三种主要方式。从2011年7月到2017年3月,朱奕妤用三个手机号码下订单。其中一个手机号码是我的,另外两个是用他妻子的名字注册的。2007年7月至2009年8月,朱奕妤通过海通证券公网ip实施交易;从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交易通过家用电脑进行。
让我们来看看朱奕妤股票交易的具体情况。从2006年9月8日至2018年3月26日,“徐谋元”证券账户共交易34只股票,累计买入金额11.76亿元,累计卖出金额11.83亿元。与之前的一些非法股票交易和亏损案例不同,朱奕妤的账户利润在过去12年中达到了543.7万元(扣除相关税费后)。
被处罚三年并禁止上市
没收1086万元
中国证监会认为,朱奕妤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称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直接或者以化名、他人名义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情形”。
然而,朱奕妤为自己辩护有三个理由。首先,经过调查,所涉及的账户已经在空清算,我已经离开海通证券,所以我应该相应调整账户的操作时间,重新计算盈利情况。二是“徐谋元”证券账户由夫妻共同经营。第三,部分账户资金来自父母的投资,盈利情况需要调整。
经审查,中国证监会认为:第一,根据朱奕妤提交的新证据,中国证监会采纳违法行为期间的辩护意见,重新计算违法所得。其次,根据调查,朱奕妤和徐谋元均承认“徐谋元”证券账户由朱奕妤控制和操作,徐谋元对证券市场的基本交易规则并不清楚。因此,中国证监会关于共同控制账户的观点不会被接受。第三,由于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
作为证券公司的员工,朱奕妤以他人名义持有和买卖股票的行为是《证券法》禁止的行为。交易金额巨大,违法情节严重。根据《证券法》第233条和《证券市场禁入条例》(证监会令第115号)第3条第(3)款、第4条和第5条,证监会决定禁止朱奕妤在三年内进入证券市场。这意味着在未来三年内,朱奕妤不得从事证券业务,也不得担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根据上述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朱奕妤违法所得5,437,096.78元,并处以罚款5,437,096.78元。
去年,近30名经纪从业人员因非法股票交易被罚款
至少有4人被禁止进入市场
证券从业者被禁止买卖股票,这是任何从业者都应该知道和遵守的最基本的法律和法规,但事实上,许多人仍然知道法律和违法。
据基金不完全统计,去年有近30名证券从业人员因非法买卖股票受到监管处罚,罚没金额超过7200万元。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大多受到了“不罚三罚”的严厉处罚,只有少数从业人员被禁止进入市场。
让我们看看具体的案例。
原国家证券机构副总经理因亲属股票交易被罚款三年
原国家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姚力,自2013年9月26日至2015年9月7日,通过其表舅的账户进行“万马股份”、“中国宝安股份”、“TEDA股份”等股票的交易,交易总额超过人民币5.14亿元。在上述期间,姚莉违规获利30.13万元。
2018年4月11日晚,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姚莉的处罚决定。责令姚莉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姚莉非法所得30.13万元,并处罚款90.39万元。与此同时,姚莉被禁止进入证券市场三年。自该决定公布之日起,在禁售期内,她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华融证券基金部前总经理被罚款10年,市场被禁
2018年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通报,华融证券基金业务部原总经理何及其同事何凯私自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非法买卖股票33只,成交额1.8亿元,损失83万元。他们分别被中国证监会处罚10年和5年。
同时,中国证监会责令两人改正,对其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此外,中国证监会责令证券从业人员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买卖24亿大赚543万!海通前投行精英被罚 市场禁入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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