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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监管政策的不统一引发了信托公司在不同市场的套利行为。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在西北、东北和华南注册的信托公司无视《新资产管理条例》对基金份额业务的监管要求,在北京和上海大规模销售基金份额产品,部分信托公司的基金份额业务规模较去年增长近200%。
“现金池产品有固定的回报率和灵活的期限,投资者对它们很熟悉,因此很容易出售。但这对于严格执行监管政策的“顺从”机构是不公平的。”上海的一位信托经理反映。
同时,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士也承认,在目前的属地管理原则下,辖区外的信托公司销售的信托产品明显违反监管原则,但它们确实“无法监管”。“例如,在甘肃注册的信托公司应由甘肃银监局管理。当产品在其他地区发行时,当地监管机构没有责任。”这个人是无助的。
逆势销售基金池产品
“信托资产管理产品中的短期信托项目,底层是标准化债券,具有100%的赎回本金和历史收益,超过1000万的可定制收益和期限,可在1-12个月内获得。一月份的收入为5.3%,二月份为5.4%,三月份为5.6%,四月份为5.7%,六月份为6%,九月份为6.3%。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上述产品是典型的“基金池”产品。
信托基金池业务的四个特点是:滚动发行、集中运作、单独定价和期限错配。这些滚动的多阶段信托计划对每种产品都有一个预期的回报率,所筹集的资金都在同一个账户中。
事实上,基金池业务是监管的重点。2018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产管理新规定》)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单独管理、建立和核算各项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不得以滚动发行、集中运营、单独定价的方式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并重申严格控制资金池业务的强硬态度。
“可以肯定的是,信托产品在被净赚后不容易销售,每个人都知道转型过程中的困难。但是,如果我们不朝这个方向改变,或者赌监督最终会变得宽松,这又是强迫监督吗?在整个行业的转型过程中,有时会发现每个家庭都没有走上正轨。”上海的一位信托经理表示。
据了解,大多数信托公司设立现金管理产品是为了实现这一转变,这是净资产转变的第一步。新资产管理规定明确清理的报价产品,如单独定价和期限错配等,应控制规模,逐步减少并顺利清理。然而,行业中的一些公司继续销售或增加此类报价产品的规模。这类上市产品的反向扩张对严格遵守监管要求、积极转变业务的公司来说是不公平的待遇。
新的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在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应满足发行新产品的要求;为延续现有产品投资的未到期资产,保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性,金融机构可以发行旧产品进行对接,但应严格控制在现有产品的整体规模内,有序压缩和减持。并明确规定“同一金融机构发行多种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同一资产,该资产的总资本规模不得超过300亿元。”超过限额的,应当经有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然而,一家在甘肃注册的信托公司逆潮流而动,扩大了其资金池产品,到2019年第一季度末,规模飙升至约400亿元。
监管套利?
此外,两家逆着趋势扩大基金池产品的信托公司给投资者提供了每种产品的预期回报率,而不是根据基础资产的收入来反映净值。由于新的资产管理法规强调实现资产管理产品的净值管理,这些产品是典型的“报价型”产品。
首先,对于上市产品,募集资金最终投资的是什么资产和投资规模,就像一个“黑匣子”,外界不可能知道。
例如,在甘肃注册的信托公司在其资金池产品管理报告中表示,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包括高流动性和低风险资产;金融产品的优先权或中间份额;国内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标准化金融产品。然而,比例和实际收入是未知的。
业内也有很多人认为信托产品不能完全被网住,给出预期回报率仍然是信托行业的普遍做法。例如,一些产品的基础资产是非标准资产,不能进行净值计算,在没有参考预期收益的情况下,很难向投资者发行。基金池业务不能完全实现净收益,因为投资者在购买不同期限的产品时会设定收益率,这相当于信用类产品,所以不可能根据退出时间来确定收益率。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引发监管套利的争议点:信托业中“标准化债权”的定义非常不同。“本地金融交易所发行的一些品种流动性低、收益率高,在业内通常被视为非标准资产,但一些信托公司也将这些品种视为标准债券。这些“债券”的收益率很高,可以提高产品收益率,让它们更容易出售,但事实上,风险很高,投资者也不清楚。”据业内人士称。
据业内人士称,不同的信托公司以不同的方式处理非标准资产。一些信托产品组合中可能存在非标准资产,一些非标准资产可能被打包到经纪产品中以提高资产回报。甚至有可能将滚动发行筹集的资金投资于“家园”发行的产品,以迅速扩大规模。这背后是信托公司急剧扩张下缺乏风险控制。
信托公司注册地监管机构不制止不符合规定的信托产品,其销售地监管机构没有管辖权,导致一些信托公司之间存在监管套利。
据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18年第四季度信托业总资产为22.7万亿元,比2018年第三季度减少近4400亿元,但降幅明显小于前三季度。
在此背景下,一些信托公司的发行规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均创下新高,与行业总体负增长形成鲜明对比。
“增长是有价值的,但合规性和可持续性仍是金融业的重中之重。”一位资深信托经理指出。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规模一年增近200%!有信托公司资金池产品竟然“无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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