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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何军
近日,国家版权局在北京召开了2019年中国互联网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会上,关于短片版权的生态发展和创新活动,各方代表就短片版权的独家保护、短片平台的作用和短片游戏的发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活动由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北京市版权局局长王主持。
原始的短视频内容应该受到保护
王表示,短视频已经爆炸式增长,成为新互联网业务的核心内容,受到社会、行业和权利人的高度关注。如何做好短片的生态开发和保护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北京互联网法院朱戈法官以颤音短片和团伙拍摄小视频案件为例,介绍了在短片这一新兴产业中,正义如何平衡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以及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朱戈认为,创意和平台责任是此类案例的关键。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资本的进入,短片的制作和传播已经成为一个新兴产业。短片丰富了公众的多元化表达,同时也成为年轻人的创业方式。综合考虑这两点,如果司法政策得不到保护,就会有更多的侵权行为。
就边界而言,我们强调可识别的差异。这种差异不是思想、意图或创作过程的差异,而是作品的最终形式与现有或同时出现的表达之间的比较。拍摄技术和技术手段与原创性的鉴定无关。我们只注意它的图片和最终形式。只要个人的表达反映在图片上,也就是可识别的差异,我们认为它可以作为一个作品来保护。朱戈指出。
中国社会科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也持类似观点,认为应该保护视频短片中的独家内容。她认为短片的独创性应该得到认可。构建包括专有权保护在内的版权保护体系,为原创作者提供了主张权利的基础,发展了版权保护的商业模式,也保护了平台创新。
游戏视频权利的所有权不应该是全面的
如何界定短片与游戏等其他行业内容形式相结合所产生的作品的版权,一直是业内争议的问题。
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刘晓春认为应该根据不同的内容来判断权利的具体归属。我们已经做了分类研究,现场直播了完整的游戏剧情,游戏玩家的利益确实得到了优先考虑。但是如果这是一个竞争性的游戏,观众会更加关注玩家的技能。在某些情况下,技能是最重要的因素,有助于工作,背景和布局的游戏可能是相似的,这可能构成一个一般的场景在某些情况下。真正决定作品吸引力的是玩家的技能。
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认为,最早的国际版权保护公约是在200多年前。当今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已经完全进入了一个新的互联网时代,新的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游戏中涉及的许多问题实际上类似于软件开发。软件有一个开放源码系统,未来开放创造和开放使用的原则也可以讨论。
字节跳动法律总监泰指出,用户玩网络游戏的连续画面包括用户在玩网络游戏时根据其原始技能所创作的内容,具有明显的可识别性差异,其权利应属于游戏用户,更适合将其界定为法律上的合理使用。同时,从游戏用户使用游戏作品的目的和性质来看,他们的行为不是直接复制游戏内容,而是展示游戏的技巧和成就。最终的视频内容赋予了网络游戏新的价值和功能。
与朱戈法官的观点相似,李也认为需要从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个方面来考虑。价值判断是公众普遍认可的价值,网络游戏用户的权利和创作也需要得到保护。认为网络游戏短片或直播游戏的版权属于游戏开发者是不恰当的。
北京智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作为游戏团队的代理律师,从商业角度指出,目前合理使用的概念界定不明确,需要立法机关和执法机构或行业自律监管部门给予一定的指导,以保护版权所有者而不妨碍传播。
(编辑白宝玉计划贺军)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短视频版权生态引行业思辨 网游短视频版权归属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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