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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教育部际工作的通知
2019年联席会议工作要点通知
教办[2019]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民办教育部际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经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商,特制定《2019年民办教育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情况落实相关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7日
2019年民办教育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要点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深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一年。民办教育的发展已经进入改革创新、健康发展、质量内涵提高的时期。民办教育部际联席会议坚持和加强党对民办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原则,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布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紧迫感,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提高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教育。
一是完善制度,完善配套政策
1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发布、宣传、解释和实施工作。引导各地加快学习制定地方性法规,完善地方政策体系,因地制宜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教育部及其他相关部门)
2.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我们将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坚持分类政策,发放改革红利,落实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土地使用支持等政策。切实保护民办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职能分工)
3.制定独立学院标准改革方案。全面了解独立学院的发展,深入分析各种控股和发展模式,制定《关于深化独立学院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独立学院的发展路径和政策,深化独立学院机构改革,促进健康发展。(教育部)
4.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研究制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财务监督和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的具体办法,研究规范营利性培训机构审批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制度体系建设。(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是提高质量,引导健康发展
5.加强民办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下发《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继续开展民办学校党建专项调查,督促各地选拔优秀民办学校党组织带头人,加大对民办高校党委书记、思想政治课教师和辅导员的培训力度,推进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务工作全覆盖。(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
6.防范和化解办学风险。在继续实施中促进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防范和化解风险,在深化民办学校改革的过程中加强风险评估。探索民办高校风险预警机制和年度检查指标体系,有效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
7.加强学校质量评估。探索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体系,提高评估结果的应用水平,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服务社会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鼓励和支持高水平特色民办学校培养高素质学科、专业、课程、师资和管理人才,提高教育教学整体质量。研究制定民办高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三,创新管理,转变政府职能
8.积极推进民办教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教育领域的学分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探索建立民办教育学分档案制度。加大民办教育的信息披露,增强社会监督的有效性。(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
9.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民办教育领域“分拨服务”改革,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协作专家的作用,做好专项研究和智力支持工作。支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等第三方机构,发挥引导民办学校坚持公益性教育、创新培训模式、提升治理能力的作用。(教育部)
10.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专题研讨会,总结推广各地实施分类管理改革任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指导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各省之间的信息沟通、相互合作和资源共享。(教育部牵头,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各自职能进行合作)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张兴华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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