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31字,读完约2分钟

2019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取消了“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项目。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自然资源部不再进行海域使用论证资格的审批。为做好海域使用论证行业取消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办法公告如下。

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

一是制定和修订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

完善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要求海域使用论证单位建立服务承诺、实践宣传、实践记录等制度,引导海域使用论证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严格海域使用论证审查

完善海域使用论证专家库和评估机制,引导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在海域使用权审批中严格控制论证报告质量,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建立论证报告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论证单位的用海申请人进行风险警示,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

三是加强海域使用的示范和监管

指导和督促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对经批准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抽查,对严重失实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负责审批的主体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质量。

四、实施海域使用示范单位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

自然资源部组织建设了全国海域使用示范统一信用平台。由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自主申报,定期更新其业绩和论证活动等。,向社会公开,为海域使用申请人选择海域使用示范单位提供服务。构建海域使用示范单位信用监管体系,向社会公开其信用状况,实施守信激励和惩戒措施。

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

特此宣布。

自然资源部

2019年4月1日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刘淼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自然资源部关于取消“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质认定”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

地址:http://www.jiazhougroup.cn/a/ybxw/26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