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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8月13日电(记者牛鹤)近日,中国市场监督行政处罚文件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友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款1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2020年3月6日,海门市市场监督局对江苏友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住所进行了现场检查..
据了解,自2019年10月1日起,江苏友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苏宁乐购平台上开设了一家名为“江苏友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网店,销售医疗器械。一款名为“迪米特德迈心血管超声治疗仪”的产品在店内亮相。在产品页面上,“专业临床使用表明,降脂效果相当于常规剂量的降脂药物,物理疗法无毒副作用,适合长期使用”,测试对比图“经患者检测的患者血脂检测报告证明‘甜心’的降脂功能确切!其中,患者检查报告中的“甘油三酯下降近50%”、“2017年8月10日前检测”和“2017年11月20日后检测”均用于宣传医疗器械的效果。
监管部门认为,该企业发布不适当内容宣传其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专用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消除影响,并处以1万元罚款。
数据显示,江苏友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于春是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拥有100%的股权。
江苏友来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渗透图(来源:天研查)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江苏有来医疗科技发展公司发布违规广告 被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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