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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监管通知显示了一个“奇怪”的案例。
一家公司的90后ta清算人利用独立的操作系统将10万元的清算资金放进了自己的口袋。这是什么神圣的行动?基金君咨询了几个基金从业者,他们看起来都很困惑。
一些从业者说这种事情真的很少见。通常,清算账户中资金的使用有很多程序,即使在转账时有几分痕迹。这种情况在业内并不具有普遍意义,而且基金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非常严格,所以类似的事情不会发生。
利用职务之便占据10万元
最近,监管当局发布了一份关于机构监管的新报告,其中提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例。
北京某基金公司营业部清算岗李谋明,在复核员休假期间,通过手动修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系统中的转账凭证,夸大赎回金额,将存入的资金从清算账户转入其个人网银账户。
一个简短的句子是非常有用的。核心要点:
1.运营部清算岗位;
2.手动修改转账凭证并夸大赎回金额;
3.存入清算账户的资金被转移到个人网上银行。
毕竟,李谋明是如何将结算账户中的结算资金归类到个人网银的?
基金君还发现了基金行业协会《纪律处分决定书送达通知书(李谋明)》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李谋明占用一审刑事判决书》两个文件,对案件进行了基本梳理。
李谋明,1991年8月26日出生,曾在北京担任该基金公司运营部ta总监。
2019年2月18日,李谋明根据公司轮换安排临时从事清算工作时,利用资金清算管理系统独立运行的机会,将公司直销清算账户的10万元存款利息划入其银行账户。
如何把它转移出去?通过手动修改转账凭证和夸大兑换金额。
这直接构成《基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利用基金财产或地位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与此同时,李谋明于2019年3月13日因涉嫌犯有占领罪而被拘留。在此期间,他的家人于2019年3月22日向公司返还了人民币10万元。
7月至9月,他被驱逐并被判处有期徒刑
为了这10万元,李谋明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他应该感到非常遗憾。
1.基金公司解雇了他。
2.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向李默明发出警告信,并指示基金行业协会采取纪律措施,将李默明列入黑名单。10年内不得从事基金工作,也不得重新获得基金从业资格。
3.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李谋明因涉嫌犯有侵占罪于2019年3月13日被拘留。在此期间,他的家人于2019年3月22日向公司返还了人民币10万元。
根据被告人李谋明的供述和处罚,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人李谋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为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10月12日。(
该行业正在热烈讨论此案
一位基金公司市场部的人说,基金操作和清算业务非常专业,正因为操作属于后台,外界很少关注。事实上,基金行业很少看到运营清算人违法。相比之下,基金公司的信息技术岗位以前也有违规案例,因为它们可以接触到基金的持股目标。
上述基金公司市场部表示,操作清算业务涉及托管银行的审核、内部审核、审计流程和各种财务凭证,是一个非常严格的制度。根据监管部门的通知,这名非法人员超越了审查岗位,伪造了凭证。但是,按照基金公司通常的业务流程,基金赎回款应该分批处理,统一转账。我不明白为什么商业人员被人工给予空。
据一位基金公司人士分析,直销结算户主要用于保留基金申购和赎回费用所涉及的费用,这些费用不计入基金资产,但属于基金公司的收入。例如,投资者认购1万元的股票基金,150元的认购费将作为基金公司的收入产生,不计入基金资产。这部分资金已经在基金直销清算账户中积累了很长时间,在基金公司的实际运作中会被完全带走,这将沉淀一些资金,方便平时的收支。仅仅因为它是基金公司的收入,它就不会受到外部机构的监管,而导致这个问题的薄弱环节或者是基金公司的内部控制不严。
北京的基金公司也有这样的例子。当投资者购买基金时,他们通常会通过三个账户。例如,如果投资者购买了一只10,000元的股票基金,该10,000元将首先进入直销清算账户,然后进入ta清算账户,然后ta清算账户将计算基金购买费用,扣除购买费用后,将剩余的基金资产转入托管银行账户。相反,当投资者赎回基金时,赎回的基金首先从托管银行转移到ta清算账户。在ta清算账户扣除赎回款后,资金被转移到直销清算账户,最后转移到投资者的个人账户。
“基金清算的内部审核岗位非常重要,相关密码将严格保密。即使审核岗位休假,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应该设置后备人员。归根结底,基金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存在问题。”北京基金公司的上述人士表示。
在北京的上述基金公司看来,这一案例在业内并不具有普遍意义。基金公司的内部控制程序非常严格,类似的事情不会发生。基金业务的清算并不是一个特别有风险的领域。
另一位来自基金公司的人士介绍说,该公司的账户分为两类:一类是直销结算账户,另一类是ta结算账户。ta清算账户不会有很多存款,基本上是转账;直销结算账户的结算规则会有所不同。例如,t+2结算将在2天内产生利息。Ta清算不太可能发生,因为它每天都会被清算。资金主账户应为直销清算账户的一日存款利息。
不过,他表示,该公司对直销结算账户要求非常严格,会有专门的帖子进行审核,所有记录都必须留有标记,因此“完全不可能”转账。
从业人员应具备职业道德
此前,基金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受到投资者的关注,"鼠仓"行为、内幕交易等。在过去的两年里,一些员工在运营、it和其他部门都违反了法律法规。
除了该公司在北京的职位,监管机构最近还对一家基金公司的it人员实施了行政处罚。
据悉,此人就是王谋峰。在担任某基金公司恒生投资交易系统系统管理员期间,未能按规定将恒生投资交易系统的测试环境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联系起来,导致该公司在对恒生投资交易系统异常交易进行后续监控测试时,直接对测试环境的异常数据下订单,导致该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基金法》第20条对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公开募集基金从业人员的非行为有明确规定: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财产。
(二)对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的不公平待遇;
(三)利用基金财产或者地位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
(四)违反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的;
(六)披露因职务便利获得的未披露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七)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其他行为。
这个案子值得所有员工敲响警钟。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90后基金小伙被判刑:竟把10万公司账户利息划归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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