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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8月7日电(记者张武岳)山东省日前发布了《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0年版)》。《目录》列举了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的241件行政执法事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责任主体、问责依据、问责情况和豁免理由。严禁以属地管理的名义将执法责任转移到基层。

山东出台环境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目录清单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2020年版)》为依据,结合当地实际,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共有241件,其中行政处罚216件,行政强制事项25件;同时,定义了实施主体和与该事项相对应的第一级责任。

山东出台环境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目录清单很清楚。根据“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实行“免于尽职调查和失职责任追究”。严禁以属地管理的名义将执法责任转嫁到基层;同时,积极探索执法绩效量化评估方法,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先行先试,从多个角度综合考虑履职情况,形成科学、系统、可行的指标体系。

山东出台环境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根据《目录》的相关要求,山东将加快构建监督执法新模式,根据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执法,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逐步降低现场执法频率,合理减少和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进同标准处罚和无差别执法。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李学磊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山东出台环境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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