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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空调查数据显示,7月9日,伊能静(原名吴静一)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公开,一审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根据判决,法院认定北京完美公司是微信公众账户“耿梅”的主账户,该账户使用吴静一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的56张肖像照片发表了5篇文章,并配有广告标语和二维码。
法院认为,北京完美公司的行为是有利可图的,构成了对吴静一肖像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本案裁判结果显示,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七天在微信公众账号“更美丽”上发表道歉声明;赔偿原告吴静一经济损失18万元,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合理费用1000元,共计20.1万元。
此外,天空调查数据显示,7月7日,刘诗诗(刘诗诗)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也被公开,一审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根据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完美创意公司在微信公众账号“更美丽”的六篇文章中使用刘诗诗的肖像照片进行商业宣传。法院认为,完美创意公司未经刘诗诗同意使用刘诗诗的肖像照片,构成了对刘诗诗肖像权的侵犯。本案裁判结果显示,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账户“更美丽”的显著位置连续十天发布道歉声明;赔偿原告刘世世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3万元。
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国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文学艺术创作;影视策划;预防性健康咨询(不包括诊断和治疗活动);医学研究(不包括诊断和治疗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本公司最大股东为刘迪,持股比例为82.5%,第二大股东为经纬(杭州)创业投资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5%。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伊能静、刘诗诗起诉更美APP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更美APP共赔偿超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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