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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园投资6亩地,每年分红2000多元,在园工作每月1000多元。贵州省盘州市嘉熙村的任增加了收入。
三年前,刺梨产业被引进这个村庄,整个村庄以土地和资本的折价购买了股份。这块土地仍然是那块土地,现在已经找到了一条新的道路。一个梨园使人均年收入增加了近4000元,村民们的积极性更高了。“三个转变”改革激活了“沉睡”的土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解决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深化改革是根本。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稳定”是基础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守住“四不”底线
深化农村改革,“稳定”是基础,要把握好变与不变的关系。
农村基本管理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和最大的农村政策。历史经验和农村改革实践证明,坚持家庭经营的基本地位,符合中国的基本国情,符合农业生产的特点,无论农业经营体制如何创新,家庭经营都是并将是中国农村最基本的经营形式,这一点决不能动摇。
截至去年年底,已登记的承包土地达14.8亿亩。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在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做好收尾工作,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给农民。此举的意义是什么?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中央政府已经明确表示,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将在期满后再延长30年,这将给农民一个“保证”。承包地的确认和认证稳定了承包关系,普通农民和新的经营主体都有稳定的期望,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农村改革必须坚持底线:无论如何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都不能打破,耕地不能减少,粮食生产能力不能削弱,农民利益不能受损。这些“四不”在新一轮农村改革的背景下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生活是目标
盘活资源要素,突出支持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农村改革存在许多问题。我们应该在哪里发挥我们的力量?
推进农村整体振兴,离不开农村土地资源的振兴、利用和优化配置。近年来,《寻找出路》通过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立”和农村“三块地”试点改革走上了改革之路。目前,33个试点县市进行了“三块地”改革,10000多块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总价款约257亿元,增加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收入。
实行土地承包“三权分立”是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开经营权,实现农民集体、承包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土地权利共享,为促进农村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和适度规模经营奠定制度基础,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焕发持久活力。
未来如何创新管理模式?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特别重视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提升农民合作社水平,进一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和完善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
深化农村改革不是一兵一卒的进步,而是多因素的联动。今年,我们要在充分总结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成果应用。试点项目相对成熟,如农村土地征用、建设用地集体管理入市等。,所以我们要抓紧完善配套制度,把它推到一边。
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涉及1000多个县。去年,它首次颁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下一步将是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各种因素的潜力,赋予农民更多的产权。
“人”是根本
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不搞急行军,一刀切
农村改革对于农民来说,也是依靠农民。农民是农村发展的主体,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群体。只有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的活力。
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落实支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的政策,完善“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公司”的利益联动机制,加快培育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一户提供全过程的社会化服务,是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改革释放的红利。另外,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越大越好。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必须把握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程度,与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
改革不会在一夜之间发生。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必须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这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各地农村差异很大,要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因地制宜推进改革。特别是对于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不能急功近利,一刀切。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人民日报:农村改革不能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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