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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张琼斯)记者6月12日从北京银监局了解到,近期结构性存款市场在日常监管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趋势。例如,部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规模有所反弹,增量增速达到两倍;个别银行在产品设计、推广和销售中仍存在一些不谨慎的行为,如产品中嵌入的衍生品交易行权条件范围过宽,产品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不到位等。这些行为加剧了存款市场的非理性竞争,并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个体企业在疾病流行期间使用低息信贷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套利。

北京银保监局:年内结构性存款业务增长过快的银行应逐月压降结构性存款规模

有鉴于此,北京银监局于6月12日发布了《关于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预警的通知》,重点关注辖区内银行的四大提示。

一是严格控制总业务量和增长率。年内结构性存款业务增长过快的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逐月缩减结构性存款规模,并在2020年底前将总额控制在监管政策要求的范围内。

第二是确保谨慎和合规的产品设计。各行要严格执行《北京银监局关于规范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289号通知),确保新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在担保收入、行权条件、交易对手等方面符合合规要求,有效杜绝虚假结构等问题。

北京银保监局:年内结构性存款业务增长过快的银行应逐月压降结构性存款规模

第三,加强资金来源的筛选。银行应加强对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资金来源的甄别,防止个别企业利用从银行获得的低成本信贷资金进行out/きだよ/transfer套利。

四是有效规范宣传和销售行为。银行应持续关注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带来的衍生产品相关业务风险增加,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确保信息充分披露和风险揭示,普及理性投资理念,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北京银监局的要求,银行应积极推进结构性存款收益的业务性质,以回应《深度理解》对存款市场公平竞争和规范发展的重要意义,有效稳定债务侧基金价格,坚决落实中央政府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政策要求。

据了解,在下一阶段,北京银监局将继续跟踪监测各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发展情况,对压降差的银行进行现场核查,对存在的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自2018年以来,我行结构性存款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在产品设计、风险计量和投资者保护方面存在诸多混乱。在银监会的指导下,北京银监局积极发挥监管试验场的作用,比国家规范性文件提前一个多月出台,并于2019年9月下发了289号文件,全面部署了整改的实施要求,通过不断加强大数据监管,扎实实施精细化监管,确保相关银行整改到位。

北京银保监局:年内结构性存款业务增长过快的银行应逐月压降结构性存款规模

据悉,289号文件发布后,北京结构性存款的规模和增速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虚假结构问题得到缓解,整体业务趋于规范。截至2020年5月底,北京市结构性存款余额增速较年初和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2.2个百分点和21.3个百分点。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北京银保监局:年内结构性存款业务增长过快的银行应逐月压降结构性存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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