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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28日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涉港决定发表以下讲话:
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实施机制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的决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充分考虑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也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这一决定,充分反映了NPC代表的意愿和愿望,也反映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这对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维护香港同胞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国家机关、地方和党派,都必须认真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决定,切实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所确定的特别行政区的宪法秩序。
我们注意到,今年两会期间,不少NPC代表和CPPCC委员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应根据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尽快制定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和机制建设,确保有关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效实施。下一步,我们要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立法工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要求和精神,确保香港“一国两制”事业的稳定和深远。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就全国人大通过涉港决定发表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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