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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中信经纬客户反映,蔬菜、肉类、水果等六批不合格食品有多项超标。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432批食品安全监管抽检任务,涉及茶叶及相关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和饮料。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共抽取426批合格样品和6批不合格样品。
无锡市梁溪区恩旭食品超市销售的泰州香梅堡叶巍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细菌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无锡市梁溪区广为源食品公司销售的连云港好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籽夹心海藻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江苏省市场监督局指出,菌落总数是微生物而非致病菌的指标,主要用于评价食品的洁净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南京建邺区杨冰农产品商店销售的草莓(小)和烯酰吗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江苏省市场监督局指出,烯酰吗啉是一种杀菌剂(一种农药),主要用于消除真菌病害,可用于防治水果霜霉病。就毒性而言,它是一种低毒性的杀真菌剂。
宿迁市宿豫区张银生牛羊肉经营部销售的牛肉(张银生)和瘦肉精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南京海关动植物食品检验中心。
江苏省市场监督局指出,克伦特罗属于β-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在动物生产中用作饲料添加剂,具有明显的促生长、提高瘦肉率和降脂作用。长期食用非法添加克伦特罗的食品可能导致中毒,诱发心律失常,并引起心悸、头晕、疲劳等症状,从而对健康产生影响。
宿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和倍硫磷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南京海关动植物食品检验中心。
江苏省市场监督局指出,倍硫磷是一种广谱、高效的中毒性有机磷农药。倍硫磷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毫克/千克。
宿迁市宿豫区强子蔬菜商店销售的芹菜(陈冲)和甲拌磷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机构是南京海关动植物食品检验中心。
江苏省市场监督局指出,甲拌磷是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甲拌磷在叶类蔬菜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0.01毫克/千克。食用含过量甲拌磷的食物可能会引起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可能导致呼吸麻痹和昏迷。
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局已责成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处置工作,查明产品流向,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验证处置措施将及时向社会公开。(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江苏通报6批次不合格食品:瘦肉精超标、杀虫剂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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