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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修订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该指引要求发行人在“概述”和“业务与技术”部分充分披露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意、创意特征、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格式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同时,要求发行人提醒创业板企业在创新投入大、新老产业融合成功不确定、仍处于成长期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准确、清晰、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核心竞争力、业务稳定性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各种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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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标题:证监会:创业板发行人要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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