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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于琼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将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1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税务总局公开征求资源税征管意见

公告明确了计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的扣除方法和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处理方法。纳税人享受资源税优惠政策,并实行“自主申报享受,相关信息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资源税优惠事项中留存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与此同时,新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已经公布,并附有填写表格的详细说明。

税务总局公开征求资源税征管意见

据了解,在2020年8月7日前,公众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主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务司。

来源:环球邮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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